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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施工方案(九)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0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及措施

1.方针目标

1.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三级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控制在万人率0.7以内”的工作目标。

1.3 确保本工地达到市级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2.组织管理

2.1安排专职的且经验丰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我方安全员需经常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

3.工作制度

3.1在每天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第二天的安全生产工作。

3.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3.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3.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4.行为控制

4.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4.2进入施工现场内的人员,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擅自拆改或做它用。

4.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4.4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4.5 非本工种职工严禁乱摸、乱动各种机械、电器设备。

4.6 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作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劳务用工管理

5.1对使用的外施队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5.2每日上班前,召集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5.3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6.安全防护管理

6.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0m搭设安全防护栏杆,基槽边3.0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6.2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如基坑边)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在基坑边设置安全护栏,防止施工人员失足落下。

6.3基槽内挖土及土钉墙施工等工序交叉作业,要安排各自流水作业面,施工人员不可进入挖土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保证人身安全。

6.4运输坡道要保证宽度和坡度 ,以保证汽车上、下坡道安全。

6.5压浆、搅浆、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7.临时用电管理

7.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北京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7.2现场采用由提供双路供电系统,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7.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 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7.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7.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7.9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少于10米。

8.施工机械管理

8.1施工机械应设定专人负责,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2施工机械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9.安全生产

9.1现场用供电系统,非电工不得操作,电工每天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

9.2施工机械不得碰撞支护结构及供电、排水系统。

9.3土方施工配合支护分层开挖处,不得超挖影响边坡的支护。

9.4正在施工中的支护结构做好防护装置及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随意挪动各种防护设施、警告牌和安全标志等。

9.5施工前项目部对所有进场人员应进行安全消防入场教育,施工中应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设专人负责。

9.6项目部为施工人员配置安全帽、安全带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教育工人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应集中精神,遵守有关安全的操作规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等,并有专人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纠正,必要时进行处罚。

9.7支护施工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场时有专人检查,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9.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预防发生电气火灾。

9.9多工种同时作业时要安排好流水段以免互相干扰,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9.10安全部门制定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负责检查,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没有动火证严禁进行明火作业。

9.11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9.12作业胎架及安全护拦等做定期检查,及时维护,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9.13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有权对现场内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10.人工挖孔的安全措施

10.1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有权对现场内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10.2职工入场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做到施工中责任明确,行动统一。

10.3施工前对挖桩专业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熟悉了解本施工方案,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10.4现场工长负责,兼职安全员必须随班盯岗,领班必须服从工长指导,凡现场有人作业,必须有管理人员监督在场,工长,安全员有权停止其作业。

10.5人工挖孔桩必须按规定作好混凝土护壁,每节1m,高出地坪1520cm

10.6凡是下孔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严禁在孔下休息、吸烟。

10.7孔内有人作业时,孔口上作业人员经常与孔下人员联系,随时注意孔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有关人员汇报发现的情况,待确定好处理措施后再进行施工。孔内有人作业,孔口绝对不得离人。

10.8孔下作业人员如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觉,要立即撤出孔外,经仪器测试采取措施后方可再进行作业。

10.9每天下孔前,要先打开孔盖,自然通风20分钟或用胶皮桶往返上下提拉几次,以置换气体,必要时可用送风机送风或送氧,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措施排除后,方可继续下孔作业。深度超过5米或遇到黑色土、深灰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

10.10孔内作业人员一般不应超过两小时,上下挖孔人员要轮换作业。

10.11作业前要对提土工具检查,保证安全可靠,绳索要完好无损、吊钩必须使用直径≥φ8mm的双环安全钩,胶皮桶提手和桶底要用8#以上铅丝绑扎牢固可靠,发现问题马上解决。

10.12人工提土时,孔口垫板应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得小于0.3m,板厚不得小于0.05米,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提土桶装土高度不得超过桶口。

10.13出土要堆置到井口2米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米。

10.14现场备置桩孔盖板,每天上班后或交验后要及时将桩孔封盖好。

10.15夜晚一般不准进行挖孔作业,因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夜间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10.16人工挖孔桩井下照明必须使用低压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0.17人工挖孔桩孔凡有人进入孔内时,孔内必须有保护措施,无安全防护措施的任何人不得下孔作业。

10.18凡孔内有人作业时三米以内不得堆积重物。

10.19挖桩作业人员在现场严禁吸咽,吸咽到吸烟室。宿舍吸烟将烟蒂及火柴头扔到装有水的桶内,防止火灾。

10.10每日作业前,必须用有害气体检测仪对在施桩孔进行测试,如发现有害气体,做好通风工作,备好氧气瓶或氧气袋。工作前20分钟向在施桩孔送风,施工中送风不得间断。

10.21人工搅拌护壁砼,由现场工长监督检查,严格按砼配合比施工,控制水灰比、坍落度、保证护壁砼的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10.22要制止一切车辆靠近正在孔下操作挖孔的桩位,以免发生意外。

10.23盛土器与上端辘轳为保证安全采用挂双钩连接,盛土器下落时用皮带进行减速处理,严禁用草绳代替。

 

第二节  文明施工管理

1.工作目标

在组织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基本标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确保达到市级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2.工作制度

2.1在每天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当天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第二天的文明施工工作。

2.2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开展日常的文明施工检查工作。

3. 施工现场布置

3.1 在现场出入的大门安设本企业标识。

3.2 施工现场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3.2.1 道路畅通;

3.2.2 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4.管理规定

4.1各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

4.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文明施工。

4.3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施工垃圾和洒漏的混凝土要及时清理。

4.4现场成品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4.5清理施工垃圾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通道或用容器吊运。

4.6强噪声作业,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4.7现场使用空压机等应设置于设备工棚内隔声间或用吸音材料封闭。

4.8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无积水,车辆不带泥砂出现场,不随地乱扔、乱倒废弃物。

4.9办公室、更衣室室内整洁、保持卫生;生活区周围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及时清理。

4.10职工炊水卫生,施工现场应保证开水供应。

4.11施工人员统一服装,佩带胸卡,按照招标人规定的出入时间在本单位负责范围内作业,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本单位施工范围。

4.12各单位施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整洁、料具摆放整齐。于每日工作后清理当日垃圾,统一放到指定地点。

5.材料管理

5.1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构件、料具应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砌块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m,砂、石和其它散料应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5.2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各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

5.3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材料,依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5.4砂、石和其它散料应随用随清,不留料底。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用、水泥袋认真打包、回收。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和容器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

5.5运输道路和作业面落地灰要及时清用。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应用容器或铺垫板。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

5.6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

5.7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垃圾,应及时分捡,有使用价值的应回收、利用,废料应及时清运出场。

5.8材料到现场后由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按国家规定抽取样品现场封样,由监理单位送试验室检测。

6.行政卫生管理

6.1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内临时办公区域,建造临时办公楼,并配齐水电、卫生设施,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做到办公区域无污物和污水。

6.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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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l_qua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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