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造价字[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印发《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点击浏览)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