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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yanglan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4

  秦工程价字[2013] 8 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冀建价监〔2013〕19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1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项,将影响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继续使用。

  二、参加人员

  (一)证书编号为“冀06×××××××、冀07×××××××、冀08×××××××”的造价员且参加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并验证合格人员;

  (二)200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即证书编号为“冀09×××××××”、“冀10×××××××”、“冀11×××××××”和“冀12×××××××”的造价员。

  三、继续教育报名

  (一)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市直各单位,由单位统一到市造价管理站报名(地址:西港路79号803室,联系电话:3661677);各县区所辖单位,由单位统一到县区造价管理站报名。

  (三)提交资料: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人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

  200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需提交2010年、2011年、2012年继续教育合格证。

  以上资料各一份,一律用A4规格纸张打印,盖单位公章。

  四、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课程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清单计价规范三部分内容。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时需要根据网络提示结合各自专业选择课程。

  五、继续教育流程

  (一)网络学习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2013年6月20日。

  (二)造价员填写身份证号及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填写并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所在地区造价管理站。

  (三)市造价站对造价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通网上继续教育权限。

  (四)造价员在网络继续教育权限开通后,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中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参加继续教育。

  (五)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对造价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满10个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参加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201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含2012年应验证而未参加或验证不合格人员及2012年之前继续教育未合格人员),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开通流程同上)。补考人员可在补考合格后自行打印201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委托秦皇岛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如有网络操作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725310115)。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人员信息汇总表

  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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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s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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