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对内建造总字[2010]10号文件发布的《关于调整管理费、利润计算基础的通知》进行解释的“申请报告”收悉。《通知》中提出的单位工程是指按照工料单价法计价、以整个单位工程中的人工、机械费为基础计取管理费、利润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指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机械费为基础,分别计取管理费、利润的工程。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计价的工程,其商品混凝土均应按文件规定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取管理费、利润和通用措施项目费。
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