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执行本规则。
二、本规则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三、本规则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