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有 色 金 属 工 业
工 程 建 设 定 额 站 文 件
(2011)中色工定字第008号
关于补充竖井工程调整系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及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经研究、测算,补充《有色金属工业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2001、2008版)竖井工程调整系数。
直接费部分第四页第四条补充说明如下:
大于1200米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消耗量,掘进以1.55系数调整,砌壁以1.40系数调整,大于1500米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消耗量,掘进以1.70系数调整,砌壁以1.55系数调整,大于1800米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消耗量,掘进以1.90系数调整,砌壁以1.70系数调整。
井筒深度大于1000米时,掘进机械消耗量以1.09系数调整,辅费第一类费用以1.20系数调整,大于1200米时,掘进机械消耗量以1.12系数调整,辅费第一类费用以1.29系数调整,大于1500米时,掘进机械消耗量以1.16系数调整,辅费第一类费用以1.39系数调整,大于1800米时,掘进机械消耗量以1.21系数调整,辅费第一类费用以1.53系数调整。
本通知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2011年8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调整系数计算。在建工程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