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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编制办法2008
作者:ly  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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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河北省

关于发布《河北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以2007年第33号公告形式公布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统称《部办法》),自20081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在我省落实好《部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自200811日起,所有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均应满足《部办法》的要求。

二、200811以前已经上报或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不再进行调整。200811(含)以后上报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应按《部办法》和本通知执行。

三、200811以前已经完成招标的工程,仍执行原部颁规定和《河北省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811(含)以后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标底(造价控制值)按《部办法》和本通知执行。

四、工程设计变更,200811之前已经发生的,按原规定执行;200811(含)以后发生的,按本通知和《部办法》执行。

五、省厅将在《部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补充规定,随后印发。

OO七年十二月十日

2.1 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

关于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

 豫交计〔200838

 

厅直属各单位,各省辖市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 〔200733号公告发布的“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通知精神(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定额》),结合河南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871起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应执行《新办法》及《新定额》。

    二、根据有关规定和测算,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编制概预算时,人工单价采用43.89/工日。

    三、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均按部颁费率执行。

    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在交通部未颁布新估算指标定额之前仍按交公路发〔1996611号文及豫交计〔199644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概预算、报价编制软件,必须通过交通部公路司组织的测评,并应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

 

                                      河南省交通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2.2 湖北省(鄂交基[2007]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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