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墙改节能有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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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5 12:00:41  |
为推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省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和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近日,山东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督察制度的通知》,并设立了墙改与建筑节能督察办公室。 督察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是:各设区市、县(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与建筑节能要求的情况;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型墙材发展情况,实心黏土砖厂限产关闭情况,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执行情况;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是否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把关,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竣工验收备案;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主管部门执法情况,是否对违法工程及时查处。 督察采取调度、暗访、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今年第二季度起,每个季度调度并通报工作情况;省建设厅、监察厅设立墙改与建筑节能举报电话:(0351)87087013,向社会公布,受理对墙改与建筑节能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张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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