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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5-6-2
摘  要:合同文件是项目实施的强制性文件。新版FIDIC施工合同通过其各项条款间的联系,规定了相关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构建了一种项目管理的模式,也体现了相应的项目管理思想。本文通过对该合同有关条款的研究,分析了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思想,希望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自身建设有所借鉴。

关键词:FIDIC 项目管理 施工合同

The Analysis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under the New Edition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ublished by FIDIC
Duan zhicheng1,Ren weiwei2
(1 School of Management,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2 School of Management,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Abstract: The new edition of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ublished by FIDIC is prepared as a sample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which is designed mostly by the Employer and supervised by the Engineer. As compulsive documents used in the execution of a project, these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set up a form of project management, and reveals advanced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os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through the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and hopes these principles could be absorbed b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s.

Keywords: FIDI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一、前言

FIDIC合同因其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谨性,得到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都要求用其作指导合同。
但是国内很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停留在“照搬照抄原文”和“需要时才使用”的阶段,没有全面认识该合同条件中使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技巧,真正体会该合同中蕴含的项目管理思想。在我国建筑行业逐步融入国际市场的背景下,正确理解和认识此类项目管理模式技巧和思想,并在它们引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使其成为公司组织和管理的一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结合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具体内容,依据项目管理和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该合同条件如何构建项目管理的结构体系,从而成功实施项目管理,并研究了该合同条件对质量、进度和费用等管理的具体模式,以解读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所体现的项目管理思想。

二、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结构体系及其构建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和承包商通过施工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方的权力和职责。通过这种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条款内容构建一套项目管理的结构体系。FIDIC新版施工合同在利益相关方之间确立了一种有利于在



施工过程中进行项目管理的科学体系,这种体系在结构上可以描述为:以业主任命的工程师(Engineer)为执行核心,业主(Employer)和承包商(Contractor)共同参与的项目团队。这一结构如下图中描述:
这种结构和关系构建的基础是合同对各方权力和责任的具体规定。FIDIC合同规定,工程师享有以下几种重要权力:
1、授权 (Delegation by the Engineer)
合同条款子条款 3.2规定:工程师可以随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授权并且可以随时将权力收回。在管理科学的理论中,合理的授权可以使管理者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依据这一条规定“授权”的合同条件,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合理进行授权和配置相应的人员,并且随时对人员的安排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条规定有效地保证了项目顺利的实施,也明确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2、指令和变更(Instructions of the Engineer and Variations)
指令的作用是对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出明确的规定,是工程师管理承包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合同中有关工程师指令的条款为合同条款子条款 3.3和子条款 13.1。其中规定:在满足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工程师可以随时发出指令或变更,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既定目标的实现;承包商应当无条件接受且只接受工程师做出的与合同有关的指令。这些条款的规定使得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出指令全面地对项目进行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但是鉴于工程师发出任何指令对承包商都具有效力,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还建立了一种制约的组织关系。子条款 3.3规定:当一项指令构成变更时,而且这一变更是承包商短期内不能实现的,承包商可以就该变更及时发出通知,说明自己不能立即实施该项变更;工程师应对这一通知马上做出相应的处理。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确保了承包商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目标进行,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工程师滥用自己的权力,兼顾了承包商的利益。
3、决断(Determinations)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业主往往希望“少投入、多产出”,而承包商的想法却恰恰相反。因此业主和承包商经常会产生意见上的分歧。当业主和承包商间的分歧出现的时候,处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共识,这种局面容易使得工程的执行陷入旷日持久的僵持。新版施工合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种局面,利用子条款 3.5提供给工程师一项极为重要的决定权。其中规定:若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处理。这一规定使得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问题能够在合理限度内解决,防止合同双方因为某些小问题产生地争议影响项目的进展和完工。但是,该条款仍然保留了在对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的情况下,业主和承包商就分歧进行仲裁的权利。
4、审核、批准控制权
在新版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承包商在实施有关的决议或者进行某项操作时,应当首先获取工程师的批准或者认可。这种控制权几乎包括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各个重要方面。
人力资源方面:在子条款4.3中对承包商代表(Contractor’s Representative)做出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在合同中事先规定承包商代表的人选,在开工前承包商应当提出人选及其简历提请工程师同意;没有工程师的同意,承包商不得私自更换承包商代表。
子条款 4.4对总包商的分包的做出规定;除材料供应商和合同中已经指明的分包商无需经工程师同意外,其他分保商的选择需要经过工程师的同意。
质量管理方面:在条款7中规定了质量管理的全部过程。子条款7.1 Samples规定了工程师对质量的事前控制,即承包商应当送检样品。子条款7.2 Inspection规定了工程师对于质量的事中控制。子条款7.3—7.6规定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即检验(tests)、拒绝(Rejection)和补救工作(Remedial Work)。工程师还负责签发表明工程合格的接收证书。
工程进度方面:子条款8.3规定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子条款8.8和8.12规定工程师可以发出停工令和复工令。
费用方面:子条款8.3规定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各项报表,并且在确认的基础上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新版合同条件赋予工程师的这些权力,使得工程师可以全面的控制合同。也体现了工程师作为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组织核心的地位。而对这种项目管理结构的全面认识有助于施工企业在国际项目管理中把握自己的角色,适应相应的工作。
三、新版合同条件下项目管理的具体模式和相应思想
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在项目管理的长期实践和研究中形成了配套的项目管理理论。施工合同是对项目进行管理的强制性文件,包含了具体项目管理思想和方法。FIDIC新版施工合同条件可操作性强,采用了许多具体的项目管理模式,突出了相应的重要项目管理思想。
(一)PDCA过程方法及其思想在FIDIC合同条件中的体现
PDCA过程方法指的是“Plan—Do—Check—Action”这样一种动态的过程。它所要求的主要工作包括:识别项目管理所需要的过程,确定每个过程的关键活动,并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确定能对过程的运行实施有效控制的准则和方法,实施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并对结果进行数据分析,采取措施,实施改进,最终达到实际的目标。
Plan的作用在确定目标,同时确定实现目标需要的过程以及这类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Do是指计划的实施;Check是对实际情况的检验,包括与预定目标的比较;Action是指对目标的完善和实际情况的调整。这种方法强调对现实操作情况的控制,并可以对已有目标进行修改,有助于目标的完善。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充分强调了PDCA的过程方法。这一点可以从费用、质量和进度三方面以及合同本身的管理模式体现出来。
1、费用控制
FIDIC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管理模式为:
初步确定了费用目标,并在合同中规定了有关情况下的具体操作,使得费用目标具有弹性,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保护了合同双方的利益。在这个费用管理过程中,初步目标、执行的各个过程、对过程的检测、结果的分析和各种情况下相应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应方的权利义务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使费用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
其流程为:




2、进度控制
可以看出,进度控制也是按照PDCA的动态过程方法来进行的。合同首先确定了开工日期和项目的完工时间,同时确定了项目时间管理的过程,并结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明确了这些结果出现时所采取的措施(工期的延长、停工和复工、加快施工速度等)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这种规定可以使得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在尽可能保证目标的情况下以一种更为弹性的方式实现。
合同中,进度的控制流程如下:



3、质量管理
合同中,质量管理的流程如下:



从上面图表中有关的内容和相关条款,可以看出,质量管理也是按照这一动态思想进行的。合同中首先确定了质量管理的目标,并且规定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同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过程,针对各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设定了解决的方法和双方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
合同条款强调了各个阶段中项目参与方的责任和权利,规定了项目执行的流程,并且规定了具体情况出现时的相应处理。其中,变更和索赔是合同规定的改进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这种PDCA方法的体现。这种管理思想体现了FIDIC合同条件对卓越的追求。
(二)重视文件在管理中的作用,突出规范化管理
任何活动的过程都会存在各种类型的记录,做良好的文件记录是科学管理的一部分。施工合同涉及的文件种类繁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都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特定时间提供相应的文。此外,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这些文件不仅是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记录,也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份合同条款中,文件是被视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这里将该合同中出现的重要文件列出:

承包商方面:




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和文件的作用,这些文件既是工程管理过程的信息流,也构成了管理的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文件,使得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在这种重视文件的思想下,文件可以在管理过程中为参与方带来增值,也有助于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依据文件进行具体的操作可以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应该深入体会文件体系的这种积极作用,并在日常管理中和施工实践中,重视相关的文件管理,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三)重视对项目参与人员的统一管理,强调沟通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在管理活动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是最宝贵的资源。项目管理的实施者和项目的执行者都是具体的人员,因此人力资源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FIDIC施工合同中,对参与人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且强调了沟通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在第三条款“工程师”下的子条款3.2中,合同明确规定了对工程师本身及其授权人员的要求:工程师授权的人员应当能熟练使用合同中规定的交流用语。
另外,子条款4.3和子条款4.4规定对于承包商方面的人员,包括承包商方面的项目经理——承包商代表和和分包商,工程师也有权进行选择,并且也强调了承包商代表应当熟练使用合同规定的交流用语。
这样的规定使双方人员配备高效,实现沟通和管理的最大便利。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体现出的这一思想强调了人这一关键因素在项目中的作用,也突出了沟通对于管理的重要性。这种规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同时也要求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重视人力资源的安排和组织。
(四)重视管理活动的计划性,强调计划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指导作用
计划是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使目标具体化,确定方向,起到以不变应万变的作用。对于项目管理这种复杂的管理活动,计划的作用更为重要,进行项目组织和协调的依据。FIDIC在其施工合同条件中强调计划对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对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主要控制目标——费用、质量和进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费用管理:子条款14.4支付计划表(Schedule of Payments)和子条款2.4业主的资金安排(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制定了明确的计划,便于进行管理。
质量管理:子条款4.9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明确规定了承包商应当提供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的管理提供计划性文件。
进度管理:子条款8.3进度计划(Programme)规定承包商应当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详细地安排好工程施工的各项进程,以及指定分包商的有关施工阶段等等。这份进度计划对建设工程的进度管理提供了一份具有前期控制作用计划。
正确认识FIDIC合同条件所采用的项目管理模式,把握其管理思想和相关原则,可以为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同时,对提高施工企业适应国际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帮助企业的相关操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此类问题的研究应该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点。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段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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