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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6-3-3
    强化资质管理、消除多头管理。目前,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的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正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但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多头管理现象仍然存在,由于行政干预和部门垄断的存在,使一些同一性质的业务因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被人为分割。这种现象的存在,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限制了本应成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主体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生存发展空间,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更不利于加入WTO后,迎接来自境外的挑战。因此,消除部门分割,尽快完成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并按照国际惯例实行行业归口,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是一项紧要的工作。

    建立自主经营的合伙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组织形式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虽然经过发展,特别是经过脱钩改制规范管理后,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但毕竟刚刚起步,基础较差,在社会上的根基还不稳定,有的单位可能还存在假脱钩或脱钩不彻底。为此,脱钩改制和规范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使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真正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白土经营、自负盈亏、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彻底改变中介机构在社会上原有的形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作用。

    建立健全适合中介机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生效至今已近2年了,由于《管理办法》比较原则,有些条款很难操作。因此,应尽快出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另外还应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业人员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操作规程和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以适应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需要。

(许玉洲 顾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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