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行业资讯 >> 新闻 >> 正文
北京建长效机制严治“拖欠”痼疾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8-5
北京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建设部的具体指导,率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问题,实现政府工程“零拖欠”。同时实行“三个结合”,综合治理拖欠问题。一是督促与协调相结合,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和拖欠项目的解决力度;二是行政监督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加大对拖欠项目和违法违规单位的监督处罚力度;三是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通过诉讼、仲裁渠道加大解决拖欠力度,确保了“三年清欠任务”的基本完成。
  至目前,北京已累计清欠207.08亿元,清偿比例已达99.26%,历史拖欠的30亿元农民工工资已于2004年11月上旬全部兑付完毕,提前一年完成清欠任务;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同时进一步实施“月结月清”、“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加大对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监管力度,建立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据统计,2006年北京市劳务费结算率为98.16%,支付率为98.11%,初步建立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机制。
  三大做法,确保清理旧欠预防新欠
  北京市在清理旧欠和预防新欠工作中,一方面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规划、土地、立项、招标、开工、竣工等各个环节治理拖欠,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运用经济与法律手段,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清欠中的难点问题,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
  主要做法:首先,充分调动中介力量抓结算,解决工程结算难问题。选择了22家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参与清欠工作,先后帮助95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78个争议较大的项目进行结算,从而加快结算进度,取得良好效果。其次,引入公证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率。一是赋予还款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解决还款计划落实难问题。二是试点提存公证方式,解决结算纠纷问题。最后,推行房地产项目支付担保制度,从源头加大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管理力度。针对两年来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该市又于2006年9月颁发新规定,增加了劳务分包付款保证担保和劳务分包履约保证担保等新品种,为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有力武器。
  三项措施,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该市的清欠工作将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北京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将在进一步强化合同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首先,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一是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总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同一银行分别设立建设资金专用帐户和劳务费专用帐户,并与银行签订三方管理协议。二是实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银行设立预售资金专用帐户;未设立的,一律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三是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监管,发挥造价管理部门作用。
  其次,通过公证方式规范带资承包和工程价款延期支付行为。一是对一些非政府投资项目,确有施工单位带资建设行为的,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列出带资的数额、期限、偿还方式、利息标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以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合同价款或结算价款的,应当与施工单位协商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第三,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强化对农民工权益保护。一是加快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建设,切实发挥实名制系统的监控作用。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发布广告;展会信息;招标信息;建材信息;企业宣传等,请点击【联系】或加QQ:253916447,增加时,请注明信息分布


分享到:
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北京 010-51665651 51299114 1350121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