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行业资讯 >> 施工 >> 正文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8-1-18
国人厅发〔2007〕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试卷满分120 合格标准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试卷满分140 合格标准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试卷满分100 合格标准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试卷满分100 合格标准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试卷满分100 合格标准6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分享到:
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北京 010-51665651 51299114 1350121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