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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专项法规住房装修至少保修两年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8-1-28
   南京首部装饰装修管理专项地方性法规明年起实施
   南京市首部关于装饰装修管理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对装修将实行保修制度和信用公示制度,其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
   南京市建委副主任傅阳表示,装饰装修工程属建筑工程部分,因此《条例》明确建委作为装饰装修的行业主管部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孙振奎告诉早报记者,保修制度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因为装饰装修也是提供的一种产品。除时间限制外,《条例》还规定,承包人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装修材料的,如逾期未整改,可对其处以5万~20万元的罚款。“这是从源头上防止装修产生的污染,保护装修人的权益。”孙振奎表示。
   根据规定,在信用公示制度上,要求从事装饰装修的施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施工单位施行备案制并在施工时要挂牌,告知单位的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以及投诉电话。
   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林文向记者表示,该市建委网站上已公布了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市民在装修时可上网查询有关资料。据了解,信用公示制度的具体办法将由该市政府制定。
   此外,为防止施工造成的影响,《条例》要求在12-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之间,不得使用产生噪声或震动的工具进行作业。就节假日期间是否限制装修的问题,孙振奎表示“因操作中很难执行”而没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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