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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建设项目采用推广产品技术
作者:佚名来源:网络点击数:更新时间:2008-3-7

 

  近日从深圳市有关部门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将联合发布《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筑领域循环经济产品(技术)推广导向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明确,未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扶持资金的建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时,应当采用《目录》中已列入的推广产品(技术),否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予通过,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据悉,第一批申报以节能领域为主,以后将逐步完善其他领域的产品目录。申报时间将由原定于2007年12月10日-2008年1月15日,更改为2007年12月10日-2008年2月29日。

  深圳市建设局透露,今年将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年”主题活动,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目录》发布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使用政府扶持资金的建设项目(含重大建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时,应当采用《目录》中已列入的推广产品(技术),否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予通过,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政府确定的有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在设计和建设时,应当采用《目录》中已列入的推广产品(技术),否则,将取消政府资助及有关扶持政策;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列入《目录》的推广产品(技术)。对列入《目录》禁止使用范围的建筑产品(技术),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采用。

 

摘自 广东建设信息网 200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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