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的分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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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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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6-2
为便于招投标,招标人需要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性或其他要求,将采购货物划分成若干部分,即分包。目前,有的采购人在进行招标采购时不注意分包的合理性,给采购工作带来了许多麻烦。
分包过大的不利后果
不注意货物分包的合理性,其主要表现在分包过大,忽略了货物需用单位的特殊要求。分包过大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如下:
招标人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在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的情况下,一个包的中标人原则上只能是一个,结果是一个大包的货物只能选择一个供应商,一旦这个供应商有闪失,招标人就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
交货峰高可能会影响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比如,当采购水泥、煤炭等大宗物资时,如果用户要求集中在一个交货期间内交货,即使供货单位供应货源不存在问题,也可能因为运输条件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容易产生纠纷 由于包过大,招标人可能会在决定中标人或者准备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商谈拆解分包,而这又可能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使中标人因为改变中标数量而提出改变投标报价等要求,进而产生了纠纷。
不能满足各货物需用单位的特殊要求 一次性大量采购同类物资,往往是集中了多个单位的物资需求。各物资需用单位消耗物资的条件各不相同,在一个包只能有一个中标人的情况下,多个货物需用单位的特殊要求就很难得以满足。
分包原则
科学合理的分包应遵循以下原则:方便投标人,让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项目投标而不存在选择上的困难。方便评标,评标通常是按包号组织评议,分包过多过小,评标工作量增大;分包过少过大,评标标准不易统一,风险也大。能够满足货物需用单位的特殊要求,采购物资有多个货物需要单位时,应优先考虑需用单位的特殊要求,然后按照方便投标人和方便评标的原则,将货物性质相近、交货条件、到站等要求接近的需求分包。
提高采购货物分包的合理性,通常应考虑以下因素:
货物品种及其技术要求 不同品种的货物应分成不同的包;同一品种不同技术要求的货物,可以分成不同的包或者在同一包中列出不同的品目。
交货期 同一品种物资有不同的相对集中的交货期要求,可以分成不同的包。
收货单位与收货地点 不同的收货单位或者不同的收货地点,可以分成不同的包。
货物需要单位的多少
综上,有关分包的问题应引起采购部门的注意,货物分包过少或货物分包过多,以及分包不合理都会给采购部门带来不必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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