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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西班牙、意大利工程造价考察报告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5-6-2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考察团
  2000年2月17-29日,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团赴西班牙、意大利对其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考察。代表团所到之处,受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热情欢迎和接待。代表团到达西班牙的塞维利亚,当地的皇家工料测量师协会为此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塞市的市长、西班牙建设与环境资源部的代表、皇家测量师协会的主席等出席了招待会并设宴盛情款待了我们,我们与协会、西班牙建设与环境资源部、当地的商会、工程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了会谈。在意大利的罗马,意大利皇家测量师协会(CNG)为我们安排了丰富的活动,包括到意大利国家公共事物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罗马建设局、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座谈、讨论。下面,就将这两个国家考察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西班牙的建设工程
  西班牙是欧共体成员国之一,是欧洲第二大国,在地理位置上是欧洲对非洲的门户,是到中美和南美的桥梁,建筑业按建筑工作量的大小排欧洲第十位。
   (一)工程建设管理
   西班牙的工程建设管理分三个层次:中央政府、地区政府(西班牙分18个地区,相当于我国的省)、城市政府三级管理。
   西班牙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公共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水利工程(水库等)。住宅建设是西班牙目前最主要的产业,以前主要是房屋维修,从去年开始新建、维修的投资几乎各占50%。中国的建筑企业大多是国家的,在西班牙几乎都是私有的。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是由政府进行规划,由私人承包商进行施工。西班牙的招标投标有法律法规约束,该法律法规是由政府制订的,所有的工程允许所有的承包商进行投标,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投标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由政府授权一个专门的公司负责,政府拨给公司经费。
   西班牙共有建筑公司7万余个,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其中45%为个人公司,25%为2?/FONT>3人的专业公司。管理和组织问题是西班牙建筑企业的大问题,如缺乏培训场所,不能培训熟练工人。 
   关于企业的资质管理,政府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人员情况、资金情况、装备情况等,对不同的工程规定不同等级的企业承包。
   由于地理、气候、旅游等方面的要求,在基础设施等方面,政府的投资很多,基本与欧洲其他发达国家一致。在西班牙去年的建设工程中,公共工程占了40%,其中36%的工程是经过招投标发包的,4%的工程是直接发包的。承包商愿意承接政府工程,所以一般都不希望政府直接发包工程,希望通过招投标进行。在1996年,每个招标工程都有50?/FONT>60个承包商投标,竞争非常激烈;现在每个招标工程,也都是10个左右的承包商竞争,所以45%的承包商都在分析工程成本的基础上,采取让利等手段以期在竞争中获胜。

   (二)工程造价管理
   西班牙工程造价的主管部门是建设与环境资源部,但没有专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工料测量师协会,国家土木建筑促进联合会作为整个建设行业的龙头,负责包括工程造价在内的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会成员包括:建筑商、房地产商、工料测量师,有大公司。也有中、小型公司。
   在西班牙,工料测量有很高的地位,政府和开发商、承包商都认为工料测量在整个工程中如同人的大脑,起关键的作用。工料测量文件包括工程简介、性质、有关技术描述、施工计划、造价文件等。工料测量师们在工程实施中从技术、经济的角度进行控制,对开发商和承包商分别给予不同的建议,做他们的参谋。西班牙的许多大学里都设置了工料测量专业,其课程设置非常严格,一般规定4学时为1学分,工料测量专业要取得学士学位,需修250个学时。课程设置60%的内容的建筑学,15%的内容是建筑设计,25%的内容是经济学。
   西班牙的工程造价构成与我国相似,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一般费用、利润、税金组成,直接费用是能直接计算出的,间接费用是管理费,是对直接费用进行修正的,按直接费用的百分数进行计算,都进入预算,一般费用属于技术方面的管理费用,是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广告费等;另外需计算的是税金和利润。税金为16%的增值税,行业利润为6%,一般情况下,承包商们都要让利于发展商,将利润降到3%?/FONT>4%,以上相加就构成了整个工程造价。
   西班牙有一套完整的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工程详细分类、工程费用组成、建材价格数据库。是由西班牙土木建筑促进联合会的会员编制的,西班牙建设与环境资源部指定在政府工程中必须采用该计价依据来控制造价。

   (三)建筑立法
   西班牙于1935年就有了《建筑法》,1968年进行了修订。1999年重新修订了《建筑法》。新的《建筑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新法颁布以前,20%的工程有质量问题,所以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控制工程质量。《建筑法》中对建筑功能要求、使用要求、无障碍要求、结构要求、安全要求、消防要求、环境卫生要求、可靠性要求等都做了相应规定。

  二、意大利的建设工作
  在意大利,国家公共事务建设部负责全国公共建筑建设、市政建设和土地使用等管理工作。在每个地区都有公共事务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公共工程、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如在罗马市,公共事务建设局共有职员600人,设7个部门,负责罗马市的规划、设计、合同、公共设施(供热、给排水、电梯等)的施工和质量监督以及安全;负责市政设施、教育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城市景点的维护管理;负责公共工程建设资金的执行检查、公共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还对国家和地方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进行管理,
   (一)工程造价管理
   在意大利,公共工程是属于国家的,公共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网、城市基础设施、马路市场、学校、政府办公楼、低收入者住宅、博物馆、历史景点等,这些工程要由国家来投资建设。
   意大利对公共建设的管理分国家、地区政府、省政府和市政府四级管理。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造价的管理,原则由工程所在地的政府进行相应管理,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的监控。一般都是在政府的公共建设管理部门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制订一些专门的标准和规范,并搜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已完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制订出价格本(类似我们的定额),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除此之外,银行、商店等设施都是私人投资建设的。测量师受雇于业主为其工程进行造价管理。
   意大利的公共建筑很多,意大利政府规定:投资在100亿里拉以内的公共工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标;超过100亿里拉的公共工程,需全欧洲招标,且每一个公共建筑如道路、桥梁等,政府作为投资者都要求有一个详细的预算,并严格按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来进行建设,不能突破预算。因工程工期长短不一,很难对造价进行有效的监控,所以意大利政府又准备成立一个专门的造价管理机构来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目前工程造价工作,采取对已完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统计、分析、比较,测算工程造价指数,指导以后的工程。拟成立的新机构,要通过对已完工程的造价、工期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库,指导公共建设工程造价。
   罗马的公共建设事务局就下设一个公共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接受政府委托,负责当地公共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类似于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站,是由中央财政拨放的独立机构,但不是政府机构;委员会设三个职能部门:技术服务中心、检查中心、公共工程观察中心,其中,技术服务中心的工作主要是为公共工程提供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技术服务;检查中心是本委员会在人力、物力方面投入最多的工作,主要是对公共工程投资执行情况、建设标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违法的单位给予处理。在意大利,施工企业在公共建筑施工中,向公共工程观察中心设置的专门机构提供工料消耗、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工期等数据是必须的义务。观察中心根据这些反馈的信息,以各类型、各级别的工程,按照建设标准、建设时间、建造地区的不同,分别整理,专项比较,在考虑原材料价格因素的同时,形成资料,得出结论。并就单项工程造价的高低、工效比,经过统计、比较,向政府提出报告,其目的一是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二是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同类型工程造价建立数据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和参考意见。而这样一个数据库的建立和公布,就成为本地区一个时期内,代表政府发布的计价依据,供全社会参考使用。该委员会目前有工作人员100人,已不能满足需要,还要扩大发展到250人左右,其经费来源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对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的罚款。
                              
   (二)政府管理机构
   目前意大利政府部门中主管建设的是公共事务建设部。其职能是管理国家建筑、公共建筑、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的保护、征地等),下设一个公共建设工程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公共建设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公共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进行控制。建设部每个地区都有一个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公共的建设。但国家与建设有关的部门还有交通部、环境保护部等,也存在着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问题,所以象中国的机构改革一样,意大利政府准备在2001年进行机构合并,撤销建设部、交通部、环境保护部,成立基础设施部,以解决交又问题。
   中央政府制订基本的法规、政策,地区可以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制订自己的实施细则,对于重大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商规划。例如对于住宅建设,中央政府只规定建设规模和造价的上限,其余一律放开。

   (三)测量师协会
   意大利测量师协会(Consyglio Nazionale Geometri简称CNG)与欧洲各国的管理模式和工作内容基本是一致的。意大利测量师协会是国家级组织,负责对意大利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般为测量师事务所)和测量师进行管理。意大利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也有严格的资质管理,分甲、乙级,甲级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乙级只能在本省范围内承接任务。CNG同时又是国际工程造价联合会(ICEC)组织的成员,在每个地区、每个省都有地方分会,国家协会保持自己的科学性与公正性,一旦地方协会与国家协会发生争议,最后的裁决权在国家协会。
   在意大利,测量师们需经过一定年限的专业教育培训,通过考试才能进入地方协会,只有进入了地方协会,才有资格被选为国家协会的会员。国家协会会员每三年选举一次,目前共有委员8万6千名,106个地方委员会。在地方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地方协会委员会委员,国家委员会在地方委员的基础上,每三年选举一次而产生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制定章程,并约束和规范其会员按照章程办事。在协会一些关系全国性的问题上,都要由国家测量师协会委员会做出指导性或指令性决定。 
   测量师的考核和准入制度非常严格。必须是完成三年测量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教育后,然后选择二年继续上学或五年工作实践,经过考试合格者,可以取得测量师的资格。取得资格者,一般每个人只选择其中一种工作,如上地测量、工料测量、设计(按规定,五层以下的建筑可以由测量师设计,五层以上的建筑必须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来设计)等。测量师资格不是终身制,目前采取的办法是年检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这两项制度都是强制性的,要对测量师进行诸如新材料、新技术、防水、安全等知识的再教育,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测量师是建设工程的经济师,是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的咨询服务人员,他们提供从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直到工程竣工决算、维修各阶段、各方面的专业服务,政府的管理职能,通过测量师协会来实现,而CNG的工作成果和行为要受到公共事务部(局)的制约和规范。反过来,CNG的组织和个人有权监督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独立执业的测量师事务所和专业测量师则通过对业主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来提高事务所和个人的执业声望。 

   (四)建筑立法
   在欧共体共同法的框架下,意大利出台了新的《合同法》。其最大特点是适用范围扩大了,在建设行业,不论是公共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建设资金中有政府投资的成分,都要遵守该法的约束,甚至某些财团、个人提供赞助的公共工程也在该法的约束范围。该法鼓励私人企业对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工程进行投资,其收益和回报的办法是收费,由国家制定收费的标准和办法,由私人企业收取费用,并进行工程管理和维护,收费年限最长可达30年。
   新合同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该法规定了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即政府委托一个机构对企业的经济情况、技术水平、人员结构、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评估认证,定出资质等级并须登记。具有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进入不同的建设市场。
    意大利公共事务建设部下设了一个专门的机构棗资格认证中心(SOA),代表政府进行有关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规定施工企业具有十亿里拉(约50万美元)的专项流动资金,才有资格参加公共建设项目的投标。SOA与每个企业都签订合同,检查其工作是否符合政府的要求,还对公共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对是否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是否对现在的环境及公共设施的安全有所破坏,质量是否有所保证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并对这些评估内容进行跟踪检查,一旦发生问题。就将责任人推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
    2、针对意大利中小施工企业多(包括一人和二人专业公司)的问题,新合同法规定允许合伙承包,即几家中小公司联合组成一个集团公司共同承包一个项目,改变了过去单一队伍、单一技术、单独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使建设资金、工程质量等都有所保证。
新合同法规定,对每个公共建设项目,要制订三年规划管理日程表(计划),工程要有详细计划、分步计划和最终计划,避免施工中间出现问题,造成返工等现象。 
    3、公共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制,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必须经过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认可,并要求分包的工程量不能超过总量的30%。总承包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就要列出该项目具体分包商的名单、工程部位和工程量,经业主同意,并报公共事务管理局备案。并随着工程进度,逐一将分包情况报告业主。
    4、为了增加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该法强制要求设计公司、建筑公司等企业参加保险。此项作为企业参与招投标和承接任务的必须条件之一。

  三、几点体会
   (一)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临近,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要逐步向国际管理靠拢,尤其是在办事规则上要与国际接轨,要按照国际规则进行工作。我们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从定额管理、造价管理过渡到造价管理服务,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工程造价工作模式,形成一套全国通用的做法和规则,改变目前各自为政的局面;
   (二)要建立、完善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从意识上、技术上为资料积累提供保证。意识上指要加强宣传,促使企业有主动提供已完工程造价资料的意识,造价管理机构有主动收集资料的意识;技术上指要建立全国统一的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和统一的材料、机械名称、规格、代码等技术标准,保证信息的传输和资料共享,为该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协会,以更好地发挥组织、联合和互补的优势,沟通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本行业的要求和建议;
   (四)注册造价师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能过多,多则滥,多则乱。要根据一个地区基本建设投资情况来决定数量的多少,实行总量控制.限定执业资格、资质的数量,使其达到一个基本的平衡,为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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