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由岩石隧道、软土隧道和措施项目三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开挖、隧道内衬、隧道沉井、盾构法掘进、垂直顶升、地下连续墙、地下混凝土结构、地基加固和监测及金属构件制作、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岩石隧道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等隧道工程。软土隧道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地铁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等隧道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
4.其他有关资料。
四、岩石隧道的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特坚石类别为Ⅺ至ⅩⅢ级,f=12~18。软土隧道的围护土层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黏土、亚黏土、淤泥质亚黏土、淤泥质黏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五、本定额除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小时,软土隧道盾构掘进、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外,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隧道掘进下井津贴未列入本定额,各地可根据定额用工和当地劳动保护标准,计算下井津贴费。
七、本定额中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
八、岩石隧道洞内其他工程,采用其他分册或其他定额的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九、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 隧道开挖
说 明
一、本章的岩石、土分类,详见《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洞内地沟开挖项目,只适用于洞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项目。
三、开挖项目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基价应乘以系数0.935。
四、平洞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做调整。
五、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综合基价内,超过2km时,其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六、本章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七、隧道施工中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槽开挖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九、各开挖项目(不包括第六节“土质隧道开挖”),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十、第五节“超前小导管及注浆”适用于岩石隧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坚井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为单位计算。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超前导管、透水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注浆量的体积计算。
四、土质隧道中坚井挖土的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的体积计算,竖井高度是按实际自然地面标高到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水平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净空断面(其中拱、墙部位以设计结构外围各增加10cm)面积乘以相应长度的体积计算。
第二章 隧道内衬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计算。喷射混凝土项目中未考虑喷射操作平台费用,如施工中需搭设操作平台时,执行喷射平台项目。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因素不同时,不另计算。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m3衬砌体积按相应项目增加人工1.3工日。
三、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初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m3"单位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础层,每增5cm按每增5cm子目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础层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项目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部26t/100㎡,边墙23t/100㎡;每增厚5cm拱部16t/100㎡,边墙14t/100㎡。
六、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
┃锚杆直径 │φ28 │φ25 │φ22 │φ20 │φ18 │φ16 ┃
┠──────┼───────┼──────┼──────┼───────┼──────┼──────┨
┃调整系数 │0.62 │0.78 │1 │1.21 │1.49 │1.89 ┃
┗━━━━━━┷━━━━━━━┷━━━━━━┷━━━━━━┷━━━━━━━┷━━━━━━┷━━━━━━┛
七、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已锁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1.水平钢筋通长搭接量,直径25mm以内者,按8m长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者按6m长一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或规范计算。
2.竖向钢筋通长搭接量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一个自然层一个接头计算。
八、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九、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立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 隧道沉井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二、沉井是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无论采用何种形状的沉井,均照此执行。
三、本章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四、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五、不排水潜水员吸泥下沉,不包括潜水机组人员费用,如发生按实际结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接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m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的基坑挖土项目。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为1.02。
七、深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第四章 盾构法掘进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建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施工。
二、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
三、掘进项目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若遇下列情况时,可将盾构掘进机台班内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扣除,保留其他费用作为盾构使用费台班进入定额,盾构掘进机折旧费、大修理费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顶端封闭采用垂直顶升方法施工的给排水隧道。
2.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3.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4.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四、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按实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五、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能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
┃ 盾构正掘面土质 │隧道横截面含砂│ 调整系数 ┃
┃ │性土比例 │ ┃
┠────────────────┼───────┼──────┨
┃一般软黏土 │≤25% │ 1.0┃
┠────────────────┼───────┼──────┨
┃黏土夹层砂 │25%~50% │ 1.2┃
┠────────────────┼───────┼──────┨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50% │ 1.5┃
┠────────────────┼───────┼──────┨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50% │ 1.3┃
┗━━━━━━━━━━━━━━━━┷━━━━━━━┷━━━━━━┛
七、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
┃ 盾构直径(mm) │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 │ ┃
┠──────────┼─────┬─────┼──────────┼───┨
┃ │ ±250 │ ±200 │ ±150 │±100 ┃
┠──────────┼─────┼─────┼──────────┼───┨
┃Ф≥7000 │ 1.0 │ 1.1 │ 1.2 │ ┃
┠──────────┼─────┼─────┼──────────┼───┨
┃Ф<7000 │ │ │ 1 │ 1.2 ┃
┗━━━━━━━━━━┷━━━━━┷━━━━━┷━━━━━━━━━━┷━━━┛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覆土层厚度>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五、六条所列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调整系数相加减1计算。
八、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其土方以吊出口装车止。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送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取用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计。
九、盾构掘进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时不得调整。
十、盾构掘进项目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一、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的高标号混凝土,项目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另计,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二、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进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第五章 垂直顶升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4m2.每座顶升高度<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二、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项目。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执行分块压浆项目计算。
四、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计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五、阴极保护安装不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的原值。
六、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执行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二、垂直项目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第六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在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地下连续墙工程,以及采用大型支撑围护的基坑土方工程。
二、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三、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项目中预埋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四、大型支撑基坑开挖项目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作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项目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大型支撑基坑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
┃宽度 │两边停机施工 │单边停机施工 ┃
┠────────┼────────┼────────┨
┃基坑宽15m内 │15t │25t ┃
┠────────┼────────┼────────┨
┃基坑宽15m外 │25t │40t ┃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二、锁口管及清底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项目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三、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第七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地下铁道车站、隧道暗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现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二、项目中混凝土项目未含脚手架费用。
三、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板作底模,如采用其他形式时允许调整。
四、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五、结构项目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六、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按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项目执行,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桩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第八章 地基加固、监测
说 明
一、本章按软土地层建筑地下构筑物时采用的地基加固方法和监测手段进行编制。地基加固是控制地表沉降,提高土体承载力,降低土体渗透系数的一个手段,适用于深基坑底部稳定、隧道暗挖法施工和其他建筑物基础加固等。监测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测二部分,监测单位需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工程结束后监测数据立案成册。
二、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子目,按全区域加固编制,若加固深度与子目不同时可内插计算;若采取局部区域加固,则人工和钻机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加固深度与定额同比例调减。
三、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0.8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0.75m,双重管、三重管高压旋喷的固结半径分别为0.4m、0.6m。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按设计含量计算,若设计未提供含量要求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检测手段只提供注浆前后N值之变化。
四、分层注浆和压密注浆如用于普硬土时基价乘以系数0.6。
五、本项目不包括泥浆处理和微型桩的钢筋费用,为配合土体快速排水需打砂井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注浆加固以"m3"为单位的项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二、监测点布置分为地表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项目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三项或六项测定的内容划分步距,以"组日"为单位计算,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九章 金属构件制作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软土层隧道施工中的钢管片、复合管片钢壳及盾构工作井布置、隧道内施工用的金属支架、安全通道、钢闸墙、垂直顶升的金属构件以及隧道明挖法施工中大型支撑等加工制作。
二、本章钢支撑按Φ600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管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子目不作调整。
三、钢管片制作已包括台座摊销费,侧面环板燕尾槽加工不包括在内。
四、复合管片制作已包括台模摊销费,钢筋在复合管片混凝土浇捣子目内。
五、垂直顶升管节钢骨架已包括法兰、钢筋和靠模摊销费。
六、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计算,不包括安装螺栓在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第十章 措施项目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隧道洞内出渣、施工所用的临时通风、供水、压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工程。
二、通风、供水、压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项目增加,不足一季(3个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三、出渣项目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四、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平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考虑,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项目不得换算。
五、斜井出渣项目,是按向上出渣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渣时,可执行本项目,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时,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出渣项目。
六、斜井和竖井出渣项目,均包括洞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洞出渣、轻轨平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子目,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项目。
七、防护网、轮廓标均按成品考虑,定额中钢管柱已综合了螺栓、螺母、垫圈及柱帽钢板的数量,型钢立柱定额中已综合了各种连接件及地锚钢筋数量,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八、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适用于除拆除工程、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以外的项目。其他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以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除其他措施项目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黏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二、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计算。
三、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四、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五、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项目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六、洞长=主洞+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七、隧道内地沟的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允许超挖量。
八、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接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九、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十、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十一、防护网中钢管柱按钢管与网框型钢的总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型钢立柱按柱与斜撑的总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