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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99定额时,施工企业无劳动保险取费证的,劳动保险取费如何核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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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3-8-29

  在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时,施工企业无劳动保险取费证,劳动保险费取费等级如何核定?

  答:根据渝建发[2006]255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07年1月1日起已停止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核定。2007年1月1日以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及配套文件的工程,按以下的对应标准计取劳动保险费: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劳动保险费取费等级

特级、一级

A

二级

B

三级、四级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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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s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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