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说明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共9项,施工单位按工程实际情况参照计取。以定额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含本章项目)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项目和内容为:
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手工工具、工具补贴和施工中各种消耗性工具费用。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采取的防雨、防滑、防水、保温及其他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和人工降效的费用。
三、临时停水停电增加费:指施工现场临时停水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以内的人工、机械停窝工损失补偿费用。
四、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因素,建筑材料、构件、配件、成品、半成品不能直接运至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就位堆放地点所发生的二次倒运费。
五、检验试验配合费:指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六、工程定位复测及竣工清理费:指工程定位复测、竣工现场清理等发生的费用。
七、施工困难增加费:指在营业性用房不停止使用(营业)或建筑物地处繁华街道两侧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而增加施工难度和影响生产效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高级装修(文物)及设备保护费:指为防止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沾污原有建筑物的高级装修、文物及设备而采取的支搭、遮盖、拦挡等各种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九、高台建筑增加费:指被修缮的建筑物建在2m以上高台上,所需要的材料、构件、配件以及周转性 材料必须先运至高台上,再运至建筑物上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