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定〔2016〕11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本省建筑业“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厅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