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造定[2004]5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2月17日经建设部第119号公告批准颁布,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建立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一件大事。
为了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满足社会需求,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经[2003]340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京造定[2003]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名称和工程内容,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之相对应的定额子目逐项列出,并附有工程实例,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现予发行,供专业人员参考。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