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10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2.《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GBJl31—90。
3.《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
4.《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20512—92。
5.《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20513—92。
6.《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20514—92。
7.《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20515—92。
8.《自动分析室设计规定》HG20516—92。
9.《计算机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BJ—89。
10.《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年)。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本定额的仪表校验材料包括校验用消耗材料和校验材料的摊销量。
四、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桥架安装、接地安装,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执行《消防工程》相应项目。
五、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费项目见C.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