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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拆除工程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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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1-28

一、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D.1土石方工程有关子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松石。
七、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300m的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m3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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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ysw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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