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七册 消防及安装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通用册 计价方法及土建项目
二、《天津市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基价》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织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也是编织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基价)适用于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气调整试验等各类工业、民用的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四、本基价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现行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如下:
1.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9.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太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12.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13.GB50256-96《电气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14.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5.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6.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7.G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8.JC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9.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0.《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五、本基价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基价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本基价系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无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基价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不分列工种和级别,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基价的工日单价按工程项目技术程度分为三类:一类每工日31元;二类每工日26元;三类每工日21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
3.本基价中其他人工费包含:
(1)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2)生 产工具用量使用费。
(3)特殊工种培训费和保险费。
(4)工程定位、复侧、交点、清理中的人工费。
(5)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八、关于材料
1.材料用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带有“()”的材料均未计价,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以“()”内的用量按预算价格计算。
3.本基价中其他材料费包含:
(1) 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2)材料检验试验费。
(3)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材料基价的2.4%)
4.本基价的材料单价系采用天津市1999年材料预算价格。
5.主要材料损耗率表如下:(略)
注:1.绝缘导线、电缆、硬母线和用于母线的裸软导线,其损耗率中不包括为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因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工度尖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2.用于10kv以下架空线路中的裸软导线的损耗率中已包括因弧垂及因杆位高低差而增加的长度。
3.拉线用的镀锌铁线损耗率中不包括为制作上、中、下把所需的预留长度。计算用线量的基本长度时,应以全根拉线的展开长度为准。
九、关于施工机械
1.本基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基价不一致时,除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系按1999年《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基价》计算。
3.本基坐中其他机械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期所增加的机械费。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仓库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的。
十一、本基价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十二、按系数分别计取的项目:
1.脚手架搭拆费(10kv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按全部电气安装工程人工费的4%计取脚手架搭拆综合摊销费,其中人工费占25%
12.工程超高系数(已考虑了超高作业因素的子目除外):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5m~20m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的电气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3%计取工程超高增加费,工程超高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
3.本基价只适用于高度在6m层或檐高20m以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增加费用按下表分别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100%)。表(略)
注: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的,均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装在6层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则同样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5.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十三、本基价不包括以下内容:
1.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2.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
十四、本基价中凡采用“××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基价子目中以及材料规格,凡未注明计量单位者,均为mm。
十六、凡本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说明和附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