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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基价(2002)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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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2

一、《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1995年《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分册)》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基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工程。
三、本基价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和根算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的投标报价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的依据;是考核工程成本,造反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参考。
四、本基价由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综合费用、人工费附加组成。基价中工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综合取定,费用由现场经费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五、本基价的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单价为每工日21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
    综合工日与定额人工费工日之差为机械操作人员的工日,其人工费用已含在相应的机械费中。
    本基价的人工费附加指实体性消耗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且直接用于生产工人的附加工资费用,它包括:
(1)住房补贴;
(2)生产工具使用费;
(3)工程定点、复测、点交、清理费;
(4)特殊工种培训费;
(5)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以及职工福利费;
(6)施工因素增加费。
六、本基价的材料单价是按2001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取定的,其内容为材料到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价格,包括运输损耗和采购保管费。
七、本基价中的机械台班是按2001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基价》计算的,台班耗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在实际施工中,如采用的机械规格和台班消耗与基价规定不符时,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律不得换算。
八、本基价中的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超过6层或檐高20m的建筑,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费用。
九、本基价中对周转性的模板、挡土板、脚手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工地之间(25km之内)的场外运输费用。上述材料的消耗定额,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补损、回收价值,以一次摊销量表示。
十、砂浆、砼配合比中所列砂的用量,系按含水率为零的干净砂计算的,施工单位在编制材料计划时,应乘以各种砂在自然条件下的年平均体积膨胀系数。这个量差因素,本基价已考虑在砂的单价中。
    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乘按生石灰700kg计算;粉化灰每立方米按用生石灰540kg计算。
十一、本基价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本省现行的设计标准等因素全面考虑的,它包括了完成相应结构构件和工程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定额中均已包括。
十二、本基价中仅列出主要材料的用量,对次要和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零星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十三、基价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但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分项定额表中带有“()”者系表示成品或半成品的数量,其工料在定额中均已列出,除另有注明者外,不得重复计算和换算。
十四、本基价如遇缺项,由施工单位为主会同建设单位根据图纸的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提出工料分析,制定一次性补充基价,报市定额站审核批准后执行,并抄报省标准定额站备案。
十五、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运至建设现场50m内的指定地点堆放。壮垃圾外运费用由建筑单位负担。
十六、木材取定价中已包括载锯费每立方米65元。铁件取定价中已包括加工费1.05元。
十七、基价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上或以外”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基价的解释和修改权限,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取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双排柱雨篷、车棚、站台等计算的建筑面积小于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只有栏杆、栏板或挡墙的凹阳台、挑阳台(包括底层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度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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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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