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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97)-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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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4
总说明
一、《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以建设部颁发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编制。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补充编制了部分常用项目,省补子目编号用XB×-××表示,计252个,分别编排在各有关章节中。本估价表是我省编制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施工图预算和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招标工程报价的基础。本估价表适应于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不适用于修缮、改建和临时性工程。
二、本估价表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使用界线划分:
1.凡独立建造的仿古建筑如仿古的亭、台、楼阁、榭、舫、廊、寺、庙、殿、堂、斋、轩、塔等工程和现代建筑中的仿古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本估价表。
2.在现代建筑厅堂内建造的仿古建筑,其基础(不包括露明的台基)若与整个建筑连在一起,基础工程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单独施工的基础执行本估价表。
3.在现代建筑屋顶平台上建造仿古建筑以平台上皮作为划分界线。
4.檐高超过20米的超高增加费,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三、本估价表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选用合格材料编制,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不同而调整定额。
四、本估价表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包括在内。
五、关于人工:估价表中的工日量是根据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特点、技术复杂程度,按有关规定综合确定。人工工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和流动施工津贴。单价按每工日19.7元计算。
六、关于材料:估价表中的材料用量包括定额规定工作内容内必须使用的材料净用量(或摊销量)以及操作和现场内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1.木材树种分类:一、二类树种包括红松、白松、杨柳木、椴木、云杉、杉木、洋松,其他为三、四类树种。中册木作工程中部分木构件及装修项目,制作和安装用工按一、二类树种计算,如使用三、四类树种,应按章说明规定乘以系数。其余各册和中册的其他项目,不论采用何种树种均按定额执行。板、枋材的名称、规格根据国标GB153.1-84,结合我省木材加工情况分类取定,凡宽度尺寸为厚度尺寸2倍以上者为板材,其中毛料厚度1
2~23mm为薄板;24~35mm为中板;35mm以上为厚板。凡宽度尺寸小于厚度尺寸2倍者,不分断面大小均为枋材。估价表中的板、枋材均未包括人工干燥费用,如设计有要求者另行处理。
2.混凝土、砂浆按半成品进入子目,如设计强度等级、水泥标号、碎砾石规格不同时按附录予以调整。混凝土按自然养护考虑,如采用蒸气养护时费用另计。
3.钢、木模及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在同一城区范围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已列入名项目的机械费内。钢模维修费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4.施工单位外购的构件(钢、混凝土)按定额规定结算工程价款,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的外购件,价格高于或低于定额规定价时,按定额规定价计取费用,价差列入工程造价,只计取税金和劳保基金。
5.材料用量中带“()”的材料价格未包括在基价内,除章说明另有规定者外,应另行计算其价值。
七、关于机械: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一般使用小型机械,用量也较少,估价表内未列台班数量,列机械费用,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采用人工操作均不调整。中小型机械进(退)场费包括在定额内,如发生大型机械的进(退)场费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八、其他直接费:指预算定额分项定额规定以外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及工效降低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工效降低、夜餐补助、施工照明及设施费用,但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在工期定额基础上提前工期的赶工夜间施工费。
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要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测绘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检验试验费:指对材料、构件等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实验所消耗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对构件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试验的费用。
5.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边施工边维持交通、防游人干扰和路面保护等措施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和场地清理费用。包括距建筑物2米内和2米外因施工方施工造成的障碍物。
7.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用,但不包括工程上山和过河(湖)发生的材料运输费用。其他直接费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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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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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                          │定额人工费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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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假山、园桥、园路、园林小品│包工包料工程  │定额直接费│2.5     ┃
┃工程                                ├───────┼─────┼────┨
┃                                    │包工不包料工程│定额人工费│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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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                        │  定额人工费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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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估价表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估价表的动态管理:按估价表计算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作为全省统一的计费基础价,因人工、材料和机械费价格变动所发生的价差,应进行调整。调整办法:
1.人工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由省定额站制定工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2.材料费:按施工图分析的各种材料单项调整。
3.机械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由省定额站测算系数进行调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调整部分,按全省统一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第一册,与其他有关册配套使用。
二、本册定额以现代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等为依据编制而成。
三、本册定额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注明者外,均包括从工地到仓库、堆放地点或现场以内的全部水平运输及檐高在20米以内的垂直运输,场内水平运输已综合不同的运输距离,实际距离不论远近,定额不作调整,但遇工程上山或过河(湖)等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
四、本册定额所列机械费是综合编制而成的,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不使用机械,定额均不调整。
五、定额内数量“()”者,除章说明中有规定者外表示基价中未包括价值,按“()”内的用量和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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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ysw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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