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庆油田改造与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大庆油田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大庆油田单价表”),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价格定额中心与大庆石油管理局定额造价中心共同编制。
二、大庆油田单价表编制依据
1.《大庆油田改造与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庆油价定字〔2001〕7号);
2.《2002年大庆油田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庆油发〔2002〕85号);
3.“大庆油田单价表”中的人工单价,按〔95〕中油基字第79号文规定为23.85元/工日);
4.“大庆油田单价表”中的许工机械台班费按黑建经〔2000〕第5号文件规定取定。
三、“大庆油田单价表”在使用过程中,对于使用说明、计量规则、调整方法等,执行《大庆油田改造与维修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
四、“大庆油田单价表”中的计价材料是按工程的具体情况综合取定。在使用中不得擅自调整和换算。
五、“大庆油田单价表”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册 说 明
一、大庆油田改造与维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四章;包括:
第一章.工艺管道拆除安装工程
第二章.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第三章.防腐,保温拆除工程
第四章.电气拆除工程
二、本定额编制依据:
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油田地面安装工程改扩建拆除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油田地面工程改造与维修工和的特点及通常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配备程度,合理的工期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在使用本定额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和换算。
五、关于人工:本定额的人工是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基本有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六、关于材料:
1.本定额的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程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对于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来表示。
2.凡定额内未注明的材料均未计价,基价栏目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定额用量按当年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计入。
3.本定额凡涉及的垫圈,螺栓,螺母的拆除损坏率按50%计算,耐油 橡胶、石棉垫按损坏率的100%计算。
七、关于机械:
1.定额中的施工机械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做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未列入本定额的施工机械消耗内容中,这部分费用列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中。
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本定额包括材料自施工现场拆除地点运至指定堆放地点场内的水平运输的垂直运输。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不得因运距的长短而调整。材料场外运输按本定额相应子目执行。场内运输指围墙以内。
九、下列费用所列系数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除站外集输油管道外,其它工程按人工费的12%计取。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5%计取。
2.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5%计取。
十、本定额工程量计量依据:
以竣工图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现场核准工程量为计量依据。
十一、本定额的工程取费标准,按现行费用定额三类工程取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