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分册估价表(以下简称本分册估价表)共3章496个子目。
本分册估价表包括电梯拆除;电梯整(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调试,曳引机、电机、发电机组等大型设备的单独更换、电梯更新工程。本估价表适用于交、直流自动快速电梯,交流双速自动电梯、交流双速半自动电梯及小型杂物梯。支流高速、微机控制电梯,除控制系统、曳引机外,其他系统和设备的整(检)修项目亦执行本估价表。
二、本分册估价表以大、中修各系统项目而定,整(检)修中包括了易损零件部件更换。
三、本分册估价表不适用于轿厢内新增空调设备、冷热风机、音响设备、闭路电视、监控、对讲机和防盗报警装置等设备安装,需要时另执行有关定额。
四、本分册估价表执行现行的技术质量标准、电气、机械工程执行国家和各省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五、本分册估价表中其他材料费未列入子目中,按《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六、本分册估价表中所使用的自加工件包括制作和安装。
七、本分册估价表中包括喷刷油漆,接地极、地线的改装项目,发生时另执行有关定额。
八、杂物电梯的起重量以0.2t以内为准,若起重量超过0.2t,且轿厢内有司机操作者应执行客货电梯相应子目。
九、样板制作稳装和电梯总调试的子目,只适用于电梯大中修工程,不适用于电梯更新工程;电梯更新的子目中包括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