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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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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6
总说明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价目表(修订本)》(以下简称本价目表)。主要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一至十六册),以及历年来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补充定额)和我省其他有关安装工程预算资料等进行综合编制的。本价目表适用于全省工业与民用新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定额、根算指标的基础;实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是作为编制标底及投标报价的依据。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价目表是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解释汇编》、《解释汇编(续)》以及我省八七年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价目表》的基础上修编的。
二、本价目表共十六册,按工程类别汇编为上、中、下三篇。上篇(统称“管道篇”)包括:
第六册        工艺管道工程
第七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三册      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中篇(统称“电气篇”)包括: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装饰灯具附图另册)
第三册        送电线路工程
第四册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        通信线路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下篇(统称“设备篇”)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工艺金属结构工程
第十二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四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五册      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六册      非标设备制作工程
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格、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并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制订的,除各册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均不得因前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和价目表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册价目表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价目表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不分列工种和级别,均以每工日9.37元计算。
六、关于材料
1、本价目表中的计价材料单价,以一九九三《云南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基价》为基础。
2、未计价材(一般指主材),除“未计价材量”栏内所列定额用量外,还包括各章节附注及说明所规定的定额用量。
七、关于施工机械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设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本价目表中施工机械台班,依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云南省价目表》中的基价中调整到九三年的价格,部分省内缺价的机械,根据编制的原则和方法,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了补充修订。
3、本价目表的机械费以“元”表示,除各册章节另有规定外,无论在何地施工,使用时均不作调整。
4、机械费内未包括大型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发生时,另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价目表中部分常用名词的含义。
1、施工现场(即工地):是指工厂(或电站)建设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工厂(或电站)围墙内的范围。
2、安装现场:是指各册规定的设备、材料场内搬运的范围。
3、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4、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5、现场仓库(工地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工地)内,存放材料和机(工)具的仓库(不是指设备仓库)。
6、设备仓库:是指专门存设备的仓库,也就是设备到货后,自车站(或码头、机场等)运入设备仓库存放,直到需要安装时,再将设备自设备仓库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设备仓库有的设在施工现场内,有的则设在施工现场外。
7、场内搬运:是指安装现场范围内的搬运工作。
8、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安装现场范围内的搬运工作。
9、材料或机(工)具出库搬运:是指材料或机(工)具从现场仓库(工地仓库)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工作。
10、二次倒运:是指设备、材料、机(工)具等的搬运工作,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有沟、坑等各种原因不能直接运到原定地点,而需将设备、材料、机(工)具等先行卸车,待障碍物等各种原因排除后,再行装车运至原定地点。其所发生额外的装卸车搬运工作,即为二次倒运,可按有关规定另计。
九、本价目表与之配套的费用定额,除下列四册外,其余各册均执行《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1、送电线路工程,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费用定额。(第三册)
2、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执行邮电部颁发的费用定额。(第四册)
3、通信线路工程,执行邮电部颁发的费用定额。(第五册)
4、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执行石油部颁发的费用定额。(第七册)
十、本价价目表中的计价材(一般指辅材)适用于离昆明市50km以内的工程,如在其它地区施工时,价目表中的材料费(计价材)可按下列系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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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昆里程(千米)│51 ̄100 │101 ̄200│201 ̄300│301 ̄400│401 ̄500  ┃
┠───────┼────┼────┼────┼────┼─────┨
┃调整系数(C地) │ 1.01   │1.02    │1.03    │1.04    │1.05      ┃
┠───────┼────┼────┼────┼────┼─────┨
┃离昆里程(千米)│501 ̄600│601 ̄700│701 ̄800│801 ̄900│901 ̄1000 ┃
┠───────┼────┼────┼────┼────┼─────┨
┃调整系数(C地) │1.061   │1.07    │1.08    │1.09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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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价目表内凡采用“××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总说明未尽事宜,以各册说明及各章节说明为准。
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册价目表共十二章:
1.现场分段、分片设备组对安装
2.设备压力试验
3.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类设备安装
4.干燥、过滤、压滤及其它设备安装
5.工业炉安装
6.电解槽、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
7.空气分离装置分镏塔安装
8.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
9.橡胶制品机械设备安装
10.设备填充、设备脱脂及辅助项目
1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水平位移
12.补充部分:
(1)丙烯晴反应器分片组以安装
(2)炼油厂专用设备分片组对安装
(3)蒸汽驱动离心式压缩机安装
(4)透平膨胀机(电机制动式、风机制动式)安装
(5)空分分镏塔墙体安装
二、本册价目表的主要内容适用于化学工业及其它工业的容器、塔类、反应器、热交换器等的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各类泵、风机、压缩机、膨胀机等传动设备安装使用第一册《机械设计安装工程》有关章节。有关刷油、绝热、防腐蚀、筑炉、烛缝无损探伤检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属设备安装,地脚螺栓的二次灌浆等,均使用其它各有关册相应子目。
三、本册价目表的工作内容包括:
1.工器具的准备:装拆、道木堆搭拆。
2.设备的开箱、外观检查、清点和验收。
3.设备基础的验收、铲麻面、设备垫铁。
4.安装就位、找正、紧固螺栓。
5.单体试车。
6.记录整理、工器具收回及现场清理。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其它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节说明。
四、本册价目表的设备地脚螺栓及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均按随设备配套供应考虑。
五、本册价目表不包括因建设条件或运输条件限制,必须改变运输和吊装方法需要租凭外单位施工机具时的各项费用。
六、下列各项费用可按系数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
(1)现场分段分片组对及散装设备安装按人工费的20%。(其中工资占25%;材料占65%;机械占10%)
(2)其它设备安装按人工费的12%。(其中工资占25%;材料占65%;机械占
10%)
2.超高费:以设计正负零为准,设备底座镖高加超过±6m时,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下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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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底座镖高(m) │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30以内│40以内│40以上┃
┠────────┼───┼───┼───┼───┼───┼───┼───┨
┃      系数      │ 0.15 │ 0.25 │ 0.35 │ 0.45 │ 0.55 │ 0.70 │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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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现场组的工业炉、空分分镏塔、分片组装的电除雾器、电除尖器、玻璃钢塔、容器以及塔盘、填充物的安装已综合了安装高度系数,不应再执行超高系数。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按人工费的10%。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费用按人工费的10%。
5.医药加工、橡胶制品及其它传动装置的机械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输的水、电、蒸汽费用,应按传动设备的直接费8%计算。上述费率仅适用本册定额。该费率不包括随设备供货的机械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及其它燃料。
七、凡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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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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