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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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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8

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
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32.00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30.00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7.00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⑩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⑧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7)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的利润。
建筑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建筑工程管理费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管理费是以一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
│  序│              │              │    管理费费率(%)            │利润费率│
│    │  工程名称    │    计算基础  │                              │        │
│    │              │              ├────┬─────┬────┤        │
│  号│              │              │一类工程│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  │
├──┼───────┼───────┼────┼─────┼────┼────┤
│ 一 │  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5  │    30    │    25  │    12  │
├──┼───────┼───────┼────┼─────┼────┼────┤
│ 二 │制作兼打桩    │人工费+机械费│    19  │    16.5  │    14  │    8   │
├──┼───────┼───────┼────┼─────┼────┼────┤
│ 三 │  打预制桩    │人工费+机械费│    15  │    13    │    11  │    6   │
├──┼───────┼───────┼────┼─────┼────┼────┤
│ 四 │  机械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7   │    6     │    5   │    4   │
│    │大型土石方工程│              │        │          │        │        │
└──┴───────┴───────┴────┴─────┴────┴────┘
(二)措施项目费
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
2、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低等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1%计算。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6、混凝土、钢筋棍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二章计算。
7、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一章计算。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己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9、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凡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米时,应计算超高措施增加费。
超高措施增加费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脚手架加固、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全部所需费用。
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三章计算。
10、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11、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指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2、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由建设单位另行列支。
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8%计算。
13、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按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执行,该费用根据工程工期提前的幅度,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住宅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取。
高层建筑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取。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取。
14、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加以确定。
住宅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2.5%。
一般工业与公共建筑: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
15、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三)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
(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至竣工投产全过程承包的“交钥匙”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
(2)施工总分包
建没单位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费,需由建设单位支出的费用。该项费用按照分包部分造价的2%~5%计算。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如下:
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方面:
(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作为计费基础。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
│      │              │  基本费率│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地/  │
│  序号│    工程名称  │          │            │                        │
│      │              │    (%)  │    (%)    │获省级文明工地)  (%)   │
├───┼───────┼─────┼──────┼────────────┤
│  一  │    建筑工程  │    2.0   │    1.1     │    0.4/0.7             │
├───┼───────┼─────┼──────┼────────────┤
│  二  │    桩基工程  │    1.0   │    0.6     │    0.2/0.4             │
├───┼───────┼─────┼──────┼────────────┤
│  三  │  机械施工大型│    1.0   │    0.6     │     ——               │
│      │  土石方工程  │          │            │                        │
└───┴───────┴─────┴──────┴────────────┘

(四)规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包括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应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收取工程定额测定费。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施工单位代收代缴,上交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应按工程不含税造价的1‰收取。
2、安全生产监督费:指有权部门批准的由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收取的安全生产监督费。
安全生产监督费应按各市的规定执行,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
3、劳动保险费:指施工单位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职工退职金及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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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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