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的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及管道试压、吹扫等。共六章837个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2000);
4.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和集中供热工程预算定额;
5.国家和有关专业部的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关规定:
(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4.本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第五册"给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全国统一安装工
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g≤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g>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三)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为:
高压A级 0.8 MPa<P≤1.6 MPa
B级 0.4 MPa<P≤0.8 MPa
中压A级 0.2 MPa<P≤0.4 MPa
B级 0.005 MPa<P≤0.2 MPa
低压 P≤0.005 MPa
(四)本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
低压 P≤1.6 MPa
中压 1.6 MPa<P≤2.5 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五、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