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高级装饰修订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GJD-101-95)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
三、本定额是按一定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表现的。它主要是编制建筑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竣工结算、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也是编制综合预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人工日工资为35.05元/工日。
六、本定额材料单价是依据2000年《哈尔滨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的。
七、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九、本定额已包括3.6m以内的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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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定额施工用水、用电,系按城镇自来水和供电局供电形式考虑的,如供水、供电为其他形式,可按实计算。如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应按水、电表的计量数向建设单位支付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二、装饰材料中的主要材料价格与实际价格不同时,可以调整价格。
十三、本定额项目中凡带有“()”的,均未计算价格,发生时可按本地市的材料预算价格,列入定额基价。
十四、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按相应定额执行。
十五、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