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工程、配线配管、照明器具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等,共八章556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通道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拆除改造及庭院(园)内的照明工程;
三、本定额与《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相交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定额,界限以外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四、本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和运行工作。
五、本定额电压等级按10千伏以下考虑的。
六、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