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标准、规范:
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版)。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版)。
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版)。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CJJ33-89。
7.《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9.《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劳动定额》。(198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技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室外埋地管道工程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50%,机械50%):
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为3.6m为界限,如超过3.6m,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统:
4.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5.设置于管道井、封闭式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