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营造法源》作法项目
册 说 明
一、本册定额为《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第二册,主要适用于以《营造法原》为主设计、建造的仿古建筑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的仿古部分。
二、本册定额的编制,主要依据《营造法原》及其它技术文献资料,同时参考了有关现行的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等有关资料。
三、本册定额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注明者外,均包括从工地到仓库、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300米以内的水平运输及檐高在20米以内的垂直运输,檐高超过20米者,超过部分按湖北省土建定额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场内水平运输已综合不同的运输距离,实际距离不论远近,定额不作调整,但遇工程上山或过河等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
四、本册定额所列机械费是综合编制而成的,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不使用机械,定额均不调整。此外如发生大型机械进(退)场和组装拆卸,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3年)有关规定执行。
五、每个仿古建筑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六、定额内数量“( )”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应按“( )”内的用量,按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也可以采用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