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重庆 >> 定额说明 >> 正文
重庆市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章说明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12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 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篇)DL/T 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三、本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各章另有说明除外):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五、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调整系数
 
15
 1.25
 
20
 1.35
 
25
 1.45
 
30
 1.55
 
40
 1.7
 
超过40
 1.9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不作为计费基础)(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计算。

3.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元计算。

 

分享到:
责任编辑:w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