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河北 >> 定额说明 >> 正文
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93)章说明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21
总        说        明
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稿编制的。并根据我省施工现状及水平,对其缺项及开口部分作了补充及统一规定。
二、本估价表共分九册,分别是:
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二册  道路及路灯工程
第三册  桥涵工程
第四册  隧道工程
第五册  给水工程
第六册  排水工程
第七册  燃气工程
第八册  集气供热工程
第九册  防洪堤防工程
三、本估价表是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也是工程投标、招标、预算包干的依据。
四、本估价表适用于我省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大修的市政工程,及住宅区、厂区内道路、排水管道工程。不适用于城镇外公路、压力管道工程和各市政专业的中、小修养护及零星维修工程,不适用于改建和临时性市政工程。
五、市政工程与相关专业工程定额执行界限的划分:
1、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执行界限划分:市政工程管道与安装工程管道划分界限均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1)住宅区、厂区给水管与市政给水管道划分以水表井为界。
(2)住宅区、厂区的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划分以住宅区、厂区的煤气总表或阀门为界。
(3)住宅区、厂区的供热管道与市政集中供热管道的划分,自集中供热热源厂第一块流量孔板至采暖用户的第一个阀门之间执行市政定额。
(4)给排水专用设备安装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通用设备安装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站、煤气站的管道、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执行界限划分:
(1)市政工程中给排水构筑物,市政定额内包含的项目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泵站地上部分工程及其它土建项目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建筑工程的化粪池井外的第一个连接井为市政排水管道与建筑小区及庭院管道的界限。井外部分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属于建设项目随同建筑工程设计的小区及庭院排水管道工程,竣工后需移交或委托市政管理部门修管理的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3)住宅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其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一律执行市政定额;其它路面,道路宽4米以内执行建筑工程定额,超过4米的执行市政定额。竣工后需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道路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4)住宅区、厂区内给水水表井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5)燃气、集中供热碰头点的表、阀门井执行市政定额。
六、本估价表是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并参照各省、市现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的。
七、本估价表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八、本估价表是以我省一九九二年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现行综合平均是工资标准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的。编制预结算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系数及据实调整材料的品种进行调整。
九、本估价表允许换算的项目除在各章节注明外,以下各项允许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1、由于赶工等原因,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经建设单位同意租用外单位机械时,应按出租单位计费办法计算,列入预算按差价处理。
2、工程在特殊情况下,需租用周转性材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允许按出租单位计费办法计算,按差价处理。
十、本估价表中的模板及脚手杆、板等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转移、模板的回库修理的场外运输所需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需用量已包括在各分项定额内,不得再单独计算。
十一、施工现场外的“三通一平”工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如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时,由施工单位另编预结算,由建设单位负责费用。
十二、大型施工机械的安拆费、场外运输费执行一九九四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中有关项目规定。其中,沥青摊铺机、轮胎式挖掘机、路灯升降机的进出场费用,距离25公里内,每台次按0.5个本机使用台班计算;距离超过25公里、每增5-20公里增加0.5台班(不足5公里按5公里计算)。机械进出场的次数按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十三、机械台班停滞费,系指由于设计或建设单位责任而造成的现场在用施工机械停滞费用。依据双方现场签证数量,按照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停滞费单价计取。
十四、估价表中混凝土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采用蒸汽养护者,每立方米混凝土可计取蒸养费30元。
十五、估价表中凡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的项目内,已将其数量按配合比分析为原材料用量并计费的,各单位不得再重复计取混凝土及砂浆的材料费。
十六、本估价表中所用水均按自来水为供水源考虑,如采用其他水源,可按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十七、施工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按下列规定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的按计数结算;不单独设立水、电表的按下列系数计算计取结算:
1、道路、排水、防洪堤防工程按直接费0.32%。
2、桥涵、隧道工程,按直接费0.77%。
3、燃气、供热、给水、路灯工程,按机械费14%。
十八、估价表中未包括有关部门的“破路费”,“修复费”及“电力增容费”,如实际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费用列入预算,但不得计取工程间接费及其它费用。
十九、估价表中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换算。
二十、估价表中项目内材料数量带()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一、本估价表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二、未尽事宜见各册各章节说明。工程其他直接费说明
一、其他直接费指预算定额项目规定以外,而施工现场以需要发生的属于工程直接费性质的费用。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系指冬雨季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寒、防雨、防滑、排除雨水以及因气候影响而降低工效等所发生和增加的费用。(特殊工程搭设暖棚及雨季防洪费用不包括在内)
2、夜间施工增加费:系指由于施工工艺需连续作业,而必须在夜间施工所发生的照明设施安拆费、照明及标志设备摊销费、照明用电、看管路口的人工费、夜班补助费及夜间施工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指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在少于工期定额规定的施工天数竣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夜间施工费用。
3、二次搬运费:系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影响,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不能一次运至指定地点,必须二次搬运并且运距超过150米的搬运费用。不包括施工现场外以及由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费用。
4、停水、停电增加费:系指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内而发生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施工生产所需而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费用。它包括生产工具、用具、检验、试验、测绘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用,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6、检验试验费:系指对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化学药品费用、技术革新和试验研究等费用。不包括对构件的破坏性试验,新结构、新材料试验及有出厂合格证材料的检验费。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系指工程开、竣工时的定位复测费、竣工图绘制、工程移交及移交时的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8、成品保护费:系指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养管单位前对已完工成品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9、长线施工增加费:由于市政工程多为线性工程,此项费用即为补贴上、下班交通及工效影响而增加的费用。
10、不停交施工增加费:系指道路施工时必须半幅路面施工、半幅路面通行或边施工边维持交通所发生的工、机效影响、通行或警示标志、拦护及指挥交通等费用。
11、窄路施工增加费:系指路宽不足4米施工时人、机的降效影响费用。
12、管道工程施工交叉费:系指单项管道工程施工范围内需穿越三个以上路口分段施工时所增加的工、机效影响费用。
13、排污费:系指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上、下水管道试验用水、其它工程施工用水排入市政管道所缴纳的排污费用。
14、其他费用:除以上因素外所发生的如市内沿街施工使用收费公厕费、临时借用水、电源的超价费用、现场维持治安、卫生等费用。
二、其他直接费计取基数
1、按直接费计取。直接费系指执行一九九三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所计算的单位工程直接费。
2、按人工费计取。人工费系指执行一九九三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所计算的单位工程人工费。
三、以直接费为基数计取的其他直接费,应计取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取的其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也应计取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
四、以上各项费用为全年均摊,应按规定标准常年计取,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册        说        明
一、《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第一册。除各章节中另有说明外,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各册。
二、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2、《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3、《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
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规范》GBJ201-83;
5、《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6、建设部(86)城建定字第23号文《关于编制全国统一市政、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几个问题的通知》,建设部预算定额总站(86)城预定字第4号文《关于全国市政、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三、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配备和目前多数市政企业机械装备情况综合考虑的,在执行中不得因使用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四、本册定额与其它册关系:
1、打拔工具桩时,如需竖拆柴油打桩架及水上打拔工具桩的船排捆拆按《桥涵工程》册执行。
2、本册定额中的土石方和有关册土石方使用界线的划分:
(1)隧道掘进土石方和本册土石方工程以洞口为界。洞口以内(含翼墙)套隧道土石方定额,洞口以外套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2)道路土石方以路基边沟和路床为界。路基边沟、人行道、路床土方套用《道路工程》册,其余套用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3)防洪堤防土方和本册土方界线,人工夯实土堤、人工挖土堤台阶、人工清理土堤基础套用《防洪堤防》册定额,其余套用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4)道路工程中的高填路基及培筑路肩执行“通用”册相应项目,开挖土台按《防洪堤防》册相应项目执行。
分享到:
责任编辑:w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