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共七章721个子目。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⒈《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
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⒋《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⒌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⒍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椐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