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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建发〔2016〕3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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