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编 2005 年 7 月 6 日
造价处召开从事司法鉴定咨询单位专题会议
日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北京市人民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认定的从事工程造价鉴定的咨询单位专题会议,由我市负责管理的从事工程造价鉴定的18家咨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建设部135号部令《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278号公告等文件,同时要求各咨询单位要依据文件精神,尽快完善自身建设。会议就近期社会上投诉造价咨询单位在司法和仲裁委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中存在的不规范执业行为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各鉴定单位要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为司法鉴定提供优质服务。
造价管理处处长张宝玉同志总结了全市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分析了造价咨询行业的总体态势,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他强调要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监管,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咨询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工作要进行调档检查。他还提议咨询单位应尽快起草“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并对起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对规范我市从事司法鉴定的咨询单位的执业行为,配合全市建筑市场整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