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造价管理动态
第十七期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编 2006 年 2 月 22 日
造价处荣获“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近日,造价处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这是造价处继2005年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模范集体”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获得的又一荣誉。
建设部公布示范点的通知下发后,造价处分别召开了处党政班子和科以上干部会议,传达文件,研究措施,决心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党支部和处级领导班子号召全处同志要以获得的荣誉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把荣誉作为创建工作的新起点和新动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认真总结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完善相关制度,使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不断增加新内容、增强新活力。
二、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造价处取得的荣誉和成绩,是上级党组织与各级领导关心、指导、帮助和全处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荣誉只能代表过去的成绩,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全处要倍加珍惜荣誉,要更加认真地履行好自身职责,进一步完善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为社会有关主体提供科学合理的计价依据。
三、创建文明行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处同志要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依靠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来规范各项服务工作,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要努力做到细微之处见真情,举手投足显文明,坚持不懈地把荣誉和成绩发扬光大,促使全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