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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15

渝建发〔201219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民防工作会精神,我们制订了《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12年要按照国家和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为根本,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升建筑品质为核心,坚持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2012年作为建筑节能的深化年和绿色建筑的推动年,做到落实五项制度、实施五项工程、完善五项体系,力争在推动建筑绿色化方面有创新、出亮点,促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五项制度,不断深化新建建筑节能工程
     
建立并落实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的各项制度,强化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督,严格、规范地实施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不断提升城镇新建建筑特别是建制镇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水平。
     
(一)落实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制度。落实促进施工图审查机构提高节能审查能力的工作机制,改进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实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人员备案制度,加大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抽查力度,并定期通报抽查结果,防止在施工图设计及变更环节降低建筑节能实施质量。
     
(二)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能力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人员能力评价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单位能力评价标准》,加快建立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企业能力评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全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实施能力。
     
(三)落实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记录样板文件,建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对实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流程、重点环节等提出要求。
     
(四)落实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行为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发布《重庆市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内容、流程和时间要求,建立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能力评估认定管理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评估认定,定期公布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名录及其建筑节能检测能力范围。二是建立实施建筑节能检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建筑节能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限制或禁止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从事建筑节能检测活动。三是研究建立建筑节能材料随机抽查与公开检测制度,督促指导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材料随机抽查和公开检测活动,切实增强全行业规范建筑节能检测行为和重视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的自觉性。
     
(五)落实建筑节能材料使用准入管理制度。一是研究完善建筑节能技术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办理流程,严把准入审核,畅通信息发布,并进一步拓宽登记备案申报范围,加强对建筑用能设备、环保建材以及其他节能、节材和节水技术产品的使用准入管理。二是建立实施建筑节能材料诚信行为档案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供应和使用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备案项目质量抽查力度,建立并实施违法违规企业清除机制。

      二、实施五项工程,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一)实施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工程。把发展绿色低碳建筑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抓新建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执行好《重庆市建筑绿色化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落实发展配套措施,从单体建筑、住区和城市(区)三个层面,统筹推进全市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工作。一是编制《低碳住区评价标准》,发布《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建立低碳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机制,推动低碳建筑试点、示范,并以低碳建筑为平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研究发布包括绿色建筑、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应用、土地集约化、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回用等内容的绿色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以绿色低碳理念指导城乡规划编制。二是开展《重庆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调研,认真研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绿色建筑评价与现行行政审批结合的方式。三是按照国家对我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工作要求,积极研究在政府办公建筑、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等方面分类型、分阶段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工作措施。四是继续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施工技术规程》,启动编制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逐步形成从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营管理、评价,涵盖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标准体系。五是以十大城市片区建设为载体,着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择优选择部分地区创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城,引导十大城市片区走低碳生态城市发展之路。六是进一步研究落实发展绿色建筑的考核要求,按照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四个层级,分解落实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设,启动绿色住区建设,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评审机制,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确保完成全年培育建设20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的目标,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七是统筹指导重庆市绿色建筑示范中心建设。八是培育和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咨询和服务机构,进一步充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队伍,建立绿色建筑咨询机构、咨询人员考核评价及进出制度,加强对相关机构行为的动态监管,提高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水平,探索建立具有重庆特色的绿色建筑发展管理机制。九是发布《重庆市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研究制定《重庆市绿色建材认定标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绿色建材认定标识工作机制和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全面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积极推动适应我市资源和气候条件的遮阳、通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雨水收集利用、建筑智能化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绿色建筑地方产业发展。
     
(二)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工程。以建设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国重点城市为目标,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手段,以机关办公建筑、商场、医院、宾馆饭店和学校等为重点,大力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确保在今明两年内完成4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一是完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管理机制,制定发布《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明确改造的模式、程序和配套措施,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系统有效地推动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二是开展节能改造技术路线研究,编制发布《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为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示范,争取市级部门、区县城乡建委和节能服务公司的支持,广泛征集和迅速启动一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导效应。四是着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第一,开展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出台《重庆市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核定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领域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明确在建设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模式、激励机制、管理措施。第二,着力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产业,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实施能力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努力形成促进我市建设领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第三,进一步落实去年我委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共同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同方股份公司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树立在建设领域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范例。五是加强宣传培训,适时召开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现场会和合同能源管理培训会,不断提高行业实施能力和社会影响。六是深入开展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第一,丰富、拓展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功能,力争将其建成全市建筑节能综合信息平台。第二,发布《重庆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监测数据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能耗监测质量,规范能耗监测数据的使用管理。第三,开展建筑能耗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定期发布数据分析报告,为我市制定能耗定额标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第四,发布《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加强新建公共建筑开展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的管理。七是抓好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长江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高等院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八是继续开展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确保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工作要求。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工程。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集中连片示范区等三级国家示范建设,进一步扩大示范效果,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长效推广机制,确立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在长江上游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的引领地位,提升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一是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落实示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及日常管理机构工作责任,强化示范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城市示范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配套能力建设,完善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布局规划,开展区域能源供应系统适用性和全寿命周期效益评价方法研究。三是继续督促、指导巫溪和云阳深入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建设,确保完成示范县建设目标,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四是指导推进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五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检测能力建设,编制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系统能效检测标准》,为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测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六是整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生产、设计咨询、施工等单位资源,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帮扶一批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实施能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综合实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市的产业化发展。七是切实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并适时召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现场会,加强对示范工程技术、管理经验的推广。
     
(四)实施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程。一是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质量管理,指导全市广大墙材企业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改进设备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具备条件的墙材企业加快建设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和生产标准化。二是加大新型墙材行业的技术创新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凝聚全市墙材企业力量,整合全市技术专家资源,研究开发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向保温隔热、轻质高强、利废环保发展;深化完善墙体自保温应用技术体系,继续促进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规模化应用。三是强化墙体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加大传统墙体材料禁限工作力度,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程质量,建立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统计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的标准,拓宽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满足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对新型墙体材料的需要。五是督促指导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好墙材革新工作职责。
     
(五)实施农村节能工程。研究提出适合农村建筑的建筑节能技术路线,并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突出抓好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和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应用,适时开展农村节能住宅试点建设,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三、完善五项体系,切实保障建筑节能整体推进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一是加强建筑节能领域激励政策研究,增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综合调控能力。二是以建筑节能信息公示为重点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并争取市人大支持,实施《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区县完成建筑节能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
     
(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一是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统筹。第一,发布《重庆市建筑节能标准管理办法》,明确从标准规划立项、编写、审查到批准公布、宣贯培训、执行管理和反馈修订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第二,梳理现有建筑节能标准,编制建筑节能标准体系表,并按照完善体系、填平补齐、急用先编的工作思路,有计划地组织制订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急需的、对行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化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地位和引领支撑作用。第三,编制发布《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修订完善《公共建筑节能50%标准》,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四,发布《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建立新型建筑材料热工性能指标论证判定工作机制,加强全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并以此为基础修订现行建筑节能标准使用的基础热物性数据指标体系,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实施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撑。第五,加强建筑节能标准的信息扩散工作,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开辟相应的专栏,实现重要建筑节能标准的免费下载,通过有效的信息扩散,推动技术标准得到全面实施。二是结合各地产业现状、经济水平、建筑功能特点以及当前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防火安全管理要求,分别丰富和完善适合主城区和远郊区的建筑节能经济适用安全技术路线。三是以丰富外墙保温技术路线、促进绿色低碳建筑发展为重点,组织召开10场以上的高水平技术研讨会,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增强行业实施能力。四是继续组织实施好美国能源基金会资助项目,进一步提升重庆建筑节能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三)完善产业发展体系。一是制定发布《重庆市建筑节能材料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建筑节能产业化基地建设流程、认定条件和相关管理要求,并以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化基地建设为抓手,引导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建筑节能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确保2012年围绕新型节能墙材、高效节能门窗、保温隔热防火板、绿色环保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设10个建筑节能产业基地。二是大力推动新型节能墙体材料产业化发展,指导一小时经济圈内的墙材企业重点发展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指导渝东北片区重点发展以普通烧结页岩空心砖填充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砖,指导渝东南片区重点发展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以及以3排孔及以上混凝土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砌块。三是大力推动全市建筑节能门窗产业升级,指导全市建筑节能门窗生产企业改进设备工艺,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主城建筑节能门窗产能向远郊区县转移,改变远郊区县普遍施工现场加工制造建筑节能门窗的突出问题。四是着力培育无机纤维板、复合岩棉板和复合酚醛板等防火性能好、功能品质高的新型建筑保温隔热板材产业,大力推动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产业走板材化、成品化和工厂化发展道路。
     
(四)完善实施能力体系。一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认真总结梳理重庆建筑节能工作经验,做好承办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现场会的筹备工作,交流、推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经验,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组织召开全市绿色低碳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年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做好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统筹指导。三是建立与区县建委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建筑节能工作片区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区县建筑节能工作动态,指导和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正式出版一书,组织编制两纲,建立完善三库,为大规模的实施建筑节能培训奠定基础。一书即《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节能设计》、《建筑节能施工与监理》、《建筑节能材料与设备》、《建筑节能检测》和《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系列建筑节能专项培训教材;两纲即建筑节能培训和考试大纲;三库即市区两级建筑节能培训师资库、建筑节能试题库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库。六是针对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分别就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技术使用、既有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管理要求,分片区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区县建筑节能监管能力。七是创新培训方式,督促各区县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建筑节能师资培训,加强建筑节能师资队伍建设。八是制订全市建筑节能培训计划,分解落实培训任务,督促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建筑节能专项培训,提高实施能力。九是做好新一轮以发展绿色建筑为主要内容的境外培训筹划、准备工作,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提高全行业的工作能力。
     
(五)完善社会参与体系。一是不断丰富建筑节能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以绿色建筑为重点,策划开展社区、企业、学校、政府、科普和媒体等6个全行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群众性建筑节能专项宣传行动,普及建筑节能相关知识,加大绿色建筑品牌和市场培育,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的认识,增强绿色建筑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行业积极行动、媒体广泛关注、百姓普遍拥护的良好舆论氛围,使推动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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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s_jz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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