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归档范围及立卷
5.1 归档范围
5.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
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
立卷后归档。
5.1.2 归档范围:
建筑工程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
要求。
市政工程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
要求。
管线工程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
要求
5.1.3 声像材料归档内容:
1.工程施工前地块原貌的声像材料。
2.工程在立项研究、土地征用、勘测设计、方案评审、招投
标、承发包等过程中形成的主要声像材料。
3.工程建设中重大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开竣工典礼、市领
导视察等) 。
4.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质量事
故、新技术应用的声像材料。
5.反映竣工后工程现状的声像材料。
6.反映工程获国优、部优、市优奖项的有关声像材料。
7.有关工程建设的其它有保留、纪念价值的声像材料。
8.建设单位自己组织制作的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有关电视
专题片、汇报片。
9.与工程相关的航拍资料。
5.2 整 理
5.2.1 文件的立卷
5.2.1.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 立卷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
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项、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
文件应按单项、单位工程组卷。
3 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⑴建筑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5 部分;市政工
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
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5 部分;管线工程可按建设程
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
竣工测量文件、竣工测量图、竣工验收文件 7部分。
⑵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
卷。
⑶监理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总包单位) 、单项工程、单
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⑷施工文件可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
阶段等组卷。
⑸竣工图可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⑹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专项等组
卷。
⑺竣工测量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专业等组
卷。
⑻竣工测量图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专业等组卷。
4 立卷过程中应遵循下列要求:
⑴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 20mm,图纸一般不
超过 40mm。
⑵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
卷。
5.2.1.2 卷内文件的排列
1 文字材料按事项、 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和批复,
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文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
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
列。
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如果文字是针对整个工程
或某个专业进行的说明或指示,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如果
文字是针对某一图幅或某一问题或局部的一般说明,图纸排前,
文字材料排后。
5.2.1.3 案卷的编目
1 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
号从“1”开始。
⑵页号编写位置 :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
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
角。
⑶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 自成一卷且连续编
有页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⑷案卷封面、 卷内目录、 卷内备考表、 案卷封底不编写页号。
2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按文件的排列用阿拉伯数字
“1”依次标注。
⑵文件编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号或图纸编号。
⑶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
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⑷文件题名:逐份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的全称,没有标题或
标题简单不能概括文件内容的,需重新拟定标题。
⑸日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
⑹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本案卷的起始页号。最后一项文件
填写起、止号,如最后一项文件为单页,只填写起号(或止号)
即可。
⑺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⑻卷内目录排列在案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 案卷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上半部分由立卷单位填写, 并由立卷人对该卷内容有无遗
留或补充加以说明。
⑵件数: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即填写卷内目录的序号
数(施工文件卷、竣工图卷可不填此项) 。
⑶页数: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⑷立卷人:由立卷人签字。
⑸时间:填写完成立卷时间,年代编写四位数。
⑹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
4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案卷封面的内容包括档号、 档案馆号、 缩微号、 案卷题名、
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前。
⑵档号、缩微号、保管期限、密级由保管单位按相关规定填
写。
⑶档案馆号:由档案馆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
⑷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洁、 准确地概括卷内文件的内容。
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档案案卷题名应包括建设工程名称、 单项工
程名称、专业、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案卷题
名应包括: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卷内文件内容的概
括。 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名称应包括: 管线所在道路全称 (起
点道路名称—终点道路名称) 、管线规格、管线专业。
⑸编制单位:本卷档案的立卷单位。
⑹编制日期:填写档案整编日期。
5.2.1.4 案卷的装订与图纸的折叠
1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散装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卷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横排文件装订字头朝左) ,应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图纸卷应散装(文件附图、印刷成册图纸除外) 。
2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3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 A4 幅面(297mm×210mm), 原图
标及竣工图章外露。见附录 D
5.2.2 照片、录像带的立卷
5.2.2.1 照片档案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整理要遵循保持卷内照片的有机联系,利于安全保管,便于为利用者提供服务的原则。照片档案的底片应单独整理和存
放,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
2. 照片依据工程项目组成案卷。
3.照片与说明一起用档案浆糊或双面胶贴固定在芯页上, 并
组成案卷。芯页的规格为 297mm×210mm。
4.案卷内的芯页以二十页以内为宜。
5.2.2.2 录像档案立卷的方法
1.录像档案以盘为保管单位,盘内以项目作为整理单位。
2.整理之前,要先对拍摄内容进行简单编辑,剪去不清晰和
重复无用的镜头,对需加字幕说明的地方要加字幕。
5.2.2.3 照片档案的编目
1.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档号:移交进馆后由档案馆填写。
(2)案卷题名:填写建设工程名称。
(3)拍摄时间:填写本卷照片拍摄年代。
(4)保管期限及密级:移交进馆后由档案馆填写。
(5)进馆时间:指档案移交进馆的时间。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填写卷内照片排列的顺序号。
(2)底片号:是指固定和反映底片位置的顺序号。由年代、
流水顺序号组成。 (该项由城建档案馆负责填写)
(3)照片题名:
①建筑物、构筑物照片题名:
建筑工程照片题名由工程名称或单项工程名称+详细部位名
称组成。如建筑物、构筑物有原名称,应加以注明。市政工程照
片题名由地理位置+项目主体名称+详细部位名称三部分组成。
一组照片反映同一建筑物时,每张照片要分别注明拍摄角
度、景别等。
②工程会议及各种活动照片题名:
主办单位名称+会议名称+拍摄的具体内容。
(4)页号:指本卷内照片所在芯页的页号。
①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②单页号填写在芯页右上角、双页号填写在芯页左上角。
(5)备注:填写所要说明的问题。
3.照片档案芯页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片序号:是指照片在卷内位置的流水序号,用两位阿
拉伯数字填写。
(2)底片号:是指固定和反映底片位置的顺序号。由年代、
流水顺序号组成。 (该项由城建档案馆负责填写)
(3)照片题名:与卷内目录题名一致。
(4)地点:指建筑物、构筑物的坐落地点。
(5)摄影时间:指该照片的拍摄日期。
(6)作者:指该照片的摄影者,应填写真实姓名。
(7)文字说明:应概括提示照片所反映的全部信息,一般
不超过 200字。文字简洁,语言要通顺。其填写要求是:
①建筑物、构筑物照片的文字说明应简要填写工程概况。建
筑工程包括现使用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发展商、开发商、投资
商、承包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开工
日期、竣工日期、层数、高度、结构、投资、座落地点,子项情
况等概况。市政工程照片档案文字说明应包括桥梁名称、座落地
点、桥长、桥宽、桥梁类别、荷载标准、抗震等级;道路名称、
工程起止地点、路长、路宽、路面结构等有关情况。
②会议、活动照片的文字说明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
称、主办单位、参加单位、召开地点、会议活动内容及主持人、
参加会议主要领导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
③一组成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在第一张照片处加以总
说明。其它如需注明的,可在相应照片处加以说明。
4.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备考表应填写案卷照片的张数、总的页数。上半部分由立卷
人填写所要说明的问题及事项,并填写立卷人姓名和日期。
5.2.2.4 录像档案的编目
1.录像档案外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盘号:进馆后由档案馆统一填写。
(2)案卷题名:填写建设工程名称。
(3)顺序号:填写盘内拍摄不同内容的排列顺序号。
(4)拍摄日期:填写盘内各项内容的拍摄时间。
(5)内容:填写盘内拍摄的各项内容名称。
(6)位置:填写该项内容在盘中的具体位置,以分、秒、
祯表示。
(7)密级:移交进馆后由档案馆填写。
(8)保管期限:移交进馆后由档案馆填写。
2.录像档案内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盘号:进馆后由档案馆统一填写。
(2)案卷题名:填写建设工程名称。
5.2.3 装具的要求
5.2.3.1 纸质文件归档的装俱要求如下:
1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应采用 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
幅面统一采用 A4 幅面。见附录 E
2 案卷封面及封底采用牛皮纸制作, 幅面统一采用 A4 幅面。
见附录 E3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形式。卷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卷
盒的外表尺寸为 310mm×220mm, 厚度分别为 20、30、40、50mm。
5.2.3.2 声、像材料归档的装俱要求如下: 参照纸质档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