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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266-2003 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总则 

1.1为了统一和规范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

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结合宁夏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3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邢成的、应当

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

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 

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1.4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并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时间进行保存。 

1.5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并使用统一制式表格,施工资料填报不符

合本规程 

要求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6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及认可,由县级以上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记录整理

专职人员 

应持证上岗。 

1.7工程资料目前采用纸质载体或光盘、缩微品载体汇整移交,并逐步过渡到采用光盘、缩

微品载体。 

1.8建设工程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确保其完整、准确与安全是相关单位和人员的

义务。 

1.9本规程未做规定的仍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2术语 

2.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

各项技 

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2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执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

设单 

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组成。 

2.3单位工程singleproject 

在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能

构成 

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2.4分部工程divisionalwork 

指将单位工程按专业或建筑部分划分为若干个部位,每个部位为一分部工程。 

2.5分项工程subdivisionalwork 

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的基本单元工程。 

2.6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7工程资料engineeringdocument 

工程资料是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从立项、审批、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直接

形成 

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资料。 

2.8施工资料constructiondocument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整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2.9监理资料supervisaldocument 

由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监理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整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2.10工程档案engineeringarchive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11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单元,形式上可以分为卷、册、袋、盒等。 

2.12工序workingprocedure 

是施工过程的环节,指一个基本的作业单元,即施工过程的一个步骤。 

2.13纸质载体papercarrier 

以纸张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2.14缩微品载体microfilmcarrier 

以胶片为基础通过缩微技术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2.15光盘载体CDcarsier 

以光盘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载体。 

2.16施工管理资料constructionmanagementdocument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组织和监督管理等情况资料的统称。 

2.17施工技术资料constructiontechnologydocument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正确指导、规范、科学施工的文件,以及反映工程

变更情 

况的正式文件。 

2.18施工记录constructionrecord 

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用施

工记录 

和专用施工记录。 

2.19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

构所 

进行的检测。 

3工程资料管理与分类 

3.1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3.1.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须以审批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材料检

验及检测标 

准、承包合同、勘察、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1.2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书写认真,字迹清

楚,项目齐全、 

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 

3.1.3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全过程管理

工作,工程 

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 

3.1.4表格应统一采用本规程所附表样,特殊要求需增加的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并归类。

同类表格排 

一个顺序号。 

3.1.5文本应以打印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40g以上)。

若手工书写必 

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 

3.1.6工程资料最少份数应首先满足保存单位份数,另行增加份数按各自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保存 

期限须符合(GB/T50328/2001)的要求。 

3.1.7本规程条文与实用表式已分类列出,填报必须对应使用。 

3.1.8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实用表式按本规程基本规定自行制定。 

3.1.9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建设单位 

3.2.1加强对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2.2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监理、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

档案资料的编 

制责任、编制套数和移交期限等做出明确要求。 

3.2.3应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提供

的资料必须真 

实、准确、及时。 

3.2.4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审核、签收。 

3.2.5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

及归档工作。 

3.2.6编制的工程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其中城建档案馆一套,产权单位一套。 

3.2.7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

15个工作日内 

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8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

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 

阶段的工程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

套完整的 

原件工程档案。 

3.3监理单位 

3.3.1应加强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3.2依据合同约定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署意

见。 

3.3.3应做好监理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对监理资料进 

行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3.4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3.3.5监理资料除移交建设单位两套外(其中一套为原件),自行保留一套。 

 

3.4施工单位 

3.4.1应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

岗位责任制, 

并配备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等工作。 

3.4.2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

收集和整 

理,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4.3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监督检查。 

3.4.4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并移交建设单位。 

3.4.5施工资料除移交建设单位两套外(其中一套为原件、分项及检验批验收记录只交一套),自行保 

存一套。 

3.5城建档案馆 

3.5.1负责接收和保管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 

3.5.2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前应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7个工作日内办结)。 

3.5.3接收工程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3.6其他 

3.6.1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有责任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

规范、规程要 

求的工程技术资料。 

3.7工程资料分类 

3.7.1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市

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 

2001)规定,本规程将工程建设资料分为四个部分(见表1工程资料分类表)。 

3.7.1.1基本建设程序资料(A类表),包括工程可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

察、设计、招投标、质量 

安全监督、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与资料,由建设单位整理

提供。 

3.7.1.2监理资料(B类表),包括工程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通知、

工程总结、监理日志、 

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中建立的资料,由监理单位整理提供。 

3.7.1.3施工资料(C类表),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进场物料质量检验、安全与功能检

验、施工管理、施工 

技术与记录等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提供。 

3.7.1.4竣工图及其他归档资料(D类表),包括竣工图和工程档案立卷及移交等,由

建设单位整理提 

供。 

3.7.2建筑工程中道路、桥梁等工程资料参见市政工程技术资料相关规定,不在本规定之

内。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

构所进行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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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l_qua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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