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分类原则
1)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2)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3)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可参考表1工程资料分类表;
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
法律、
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
3.7.4编号原则
3.7.4.1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见表2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名称代
号表。
1)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规定是参考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分部(子
分部)工程划分原则与国
家质量验收推荐表格编码要求,并结合施工资料类别编号特点制定。
2)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宜分别单独组卷。
3.7.4.2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
1)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2)通常情况下,资料编号应为9位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位)、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
资料类别编
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编号形式如下:
①为分部工程代号(共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按表2规定代号填写;
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子分部工程,按表2规定代号填写。没有子
分部
工程,应填00;
③为资料的类别编号(共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类别,按表1工程资料分类表中的资料报送
编目
(序号)的前两位填写;
④为顺序号(共3位),应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填写。
举例如下:室内直埋排水管道隐蔽记录
3.7.4.3施工资料的类别编号填写原则
施工资料的类别编号应依据表1工程资料分类表的要求,按C1~C8类填写。
3.7.4.4顺序号填写原则
1)对于施工专用表格,顺序号应按时间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2)对于同一施工表格(如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预检记录等)涉及多个(子)分部工程时,顺
序号应根
据(子)分部工程的不同,按(子)分部工程的各检查项目分别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3.7.4.5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的施工资料,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填写要求按
照本规程
3.7.4.1~3.7.4.4规定。
3.7.4.6监理资料编号
1)监理资料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2)对于相同的表格或相同的文件材料,应分别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
续标注;
3)监理资料中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表B1/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B
1/11)应根据报
验内容编号,对于同类报验内容的报验表,应分别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
标注。
4基本建设程序资料
4.1决策立项阶段文件(A1)
4.1.1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一般规定(A1/1)
4.1.1.1立项申请报告是用书面形式把投资机会分析结果给予具体表现,是一项建议性
的文件,主要
由文字组成。
4.1.1.2立项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申报,按照国家规定的划分审批权限的上级部门
批复。
4.1.1.3立项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的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分析;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房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4.1.1.4立项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指上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文件。
4.1.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的一般规定(A1/2)
4.1.2.1立项申请报告审查批准后,开始可行性研究,即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和论证
建设项目在技术
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并应作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4.1.2.2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4.1.2.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1)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2)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
3)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4)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有关部门协作配套供应的
要求
等;
5)主要单项工程、公共辅助设施、全厂布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等;
6)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等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设想;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经济效益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
4.1.2.4可行性报告批复意见,指按批准权限部门审批的文件。
4.1.3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批复(A1/3)
4.1.3.1环境质量报告书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指工程立项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如大
气、土壤、河流
等环境质量)。
4.1.3.2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审查批复,指按批准权限部门审批的文件。
4.1.4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相应的资产证明文件(A1/4)
指建设单位已通过审查,取得投资许可,或具备使工程顺利完成,经金融机构验证的资金证明
文件。
4.1.5工程立项的会议纪要及领导批示(A1/5)
指工程立项过程中专家评议形成的文件。 4.1.6工程立项的专家建议资料(A1/6)
指工程立项过程中会议纪要及领导批示形成的文件、资料。
4.1.7工程项目评估研究资料(A1/7)
指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全面性、正确性进行、评估与抉择过程中组织专家评
议形
成的资料和上级审批文件。
4.1.8计划任务书审批文件(A1/8)
指上级审批的计划任务书及其文件。
4.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A2)
4.2.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过书(A2/1)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附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
址
申请书。
4.2.2建设用地批准文件(A2/2)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附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4.2.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A2/3)
指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签证的意见、协议、方案等。
4.2.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A2/4)
指县级以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和表式文件,并附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图。
4.2.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A2/5)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文件。
4.2.6国有土地使用证(A2/6)
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4.2.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A2/7)
指县级以上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4.3勘察、设计文件(A3)
4.3.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A3/1)
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勘察工作后,提出的技术文件。
4.3.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A3/2)
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后,提出的技术文件。
4.3.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A3/3)
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用地文件提供的用地测绘资料。
4.3.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A3/4)
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测量结果的资料。
4.3.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A3/5)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并附建设单位申报的规划设计方案。
4.3.6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A3/6)
指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4.3.7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A3/7)
指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4.3.8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A3/8)
指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后,形成的文件资料。
4.3.9审定设计方案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河湖、市
政、文物、通讯、保
密、教育等)的审查意见(A3/9)
指上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涉及的有关方面的审查批准文件或协议文件。 4.3.10施工图设计文件(A3/10)
指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
4.3.11设计计算书(A3/11)
指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与施工图内容相符的设计计算资料。
4.3.12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文件(A3/12)
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4招投标文件(A4)
4.4.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A4/1)
指建设单位选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过程中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的文件资料。
4.4.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A4/2)
指建设单位同中标或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
4.4.3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A4/3)
指建设单位选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过程中所进行的招标、投标、中标的文件资料。
4.4.4施工承包合同(A4/4)
指建设单位同中标或委托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4.4.5监理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A4/5)
指建设单位选择项目监理单位过程中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的文件资料。
4.4.6监理委托合同(A4/5)
指建设单位同中标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5工程质量监督文件(A5)
4.5.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一般规定及表式(表A5/1)
4.5.1.1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注册登记。
4.5.1.2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设备安装和
装饰装修工程,投
资额在30万元或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其以上,均应办理监督注册手续。
4.5.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表A5/2)
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对该项工程实施监督的通知文件。
4.5.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一般规定及表式(表A5/3)
4.5.3.1由工程参建各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填报。
4.5.3.2表列子项:质量责任制度栏中可填写质量管理制度名称或项数,另附有关质量
管理制度文件。
4.5.4见证取样送检人、见证人备案表一般规定及表式(表A5/4)
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签发授权书,并
应由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5.5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一般规定及表式(表A5/5)
4.5.5.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过程中,对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
律、法规规定
行为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应下达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4.5.5.2建设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4.5.5.3表列子项:
1)处理意见栏有4种情况,属于哪一种情况在其序号上划“√”;
2)通知单接受人应是接受单位的工程主要负责、管理人员。
4.5.6建设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书一般规定(表A5/6)
4.5.6.1建设单位按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整改后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
4.5.6.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回复即视为认可。 4.6开工审批文件(A6)
4.6.1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申报文件(A6/1)
指建设单位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申请报告。
4.6.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般规定(A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