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第二十七期 总323期)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圆 满 结 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和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公路管理质监[2012]342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规定》),积极推动我市市政、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的开展,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市政公路质监站于8月24日在市道桥处举办了“天津市市政道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28-29日在胜利宾馆举办了“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局魏宏云总工、张宝林副总工和陈长来副总工高度关注两个培训,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局管理处、科技处、安监处、工程处、行业办对培训活动给予大力支持,负责人分别出席开班仪式。道桥处、高速处、公路处、公路养护工程处,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机构)、滨海新区各养护管理单位,全市公路各区县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机构),滨海新区建交局、城投集团、滨海建设投资集团、高速集团、海河公司、管网公司、建设公司、大道公司、滨投控股等相关单位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等共计2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达到好的培训效果,市政公路质监站认真筹备,精心安排,为培训人员准备了法律法规和常用工程用表电子文档(5G优盘),印刷文件汇编培训材料等。本次培训突出贯彻《规定》,重点是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邀请部专家钱寅泉教授和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王学颖高级工程师分别进行了“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施工质量与安全”和“监督人员应具备的素质”专题讲座。站综合办、路桥科、高速科、养护科、管理科、安全科、检测鉴定科分别从法律、法规、监督程序、监督工作实践、质量状况分析与数据统计、试验检测和安全生产监督等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学员进行了监督专业知识测试。后续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
本次培训对全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和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具有深刻影响,达到了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监管工作思想、提高和进一步规范了监管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为全面推动市政道桥和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