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造价字[2013]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决定建立丹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并开展信用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实现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对象与范围
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对造价专业人员本着先中介类后社会类(建设、开发、施工)和管理类的原则,此次活动造价专业人员仅限中介类,社会类、管理类按计划逐步进行。
三、信用档案内容及级别划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是反映企业和个人的基本状况、商业信誉及工程造价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数据、资料等,包括: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个方面。信用级别划分为:信用优良、信用警示和信用缺失三个级别。
四、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估
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客观、公正、有效的原则”。由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采集、整理、上报所有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中介类、社会类、管理类造价专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及个人执业信用信息档案文档并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中介类、社会类、管理类造价专业人员的的信用评估活动,评估结果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要求适时向社会公示。
五、时间安排与要求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中介组织,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责成专人如实填写《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附表1)、《丹东市中介类企业造价专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表2),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资格、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并制作电子文档,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市造价处。
附表下载地址:http://www.ddzj.com.cn,表格中相关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电子邮箱:ddzjglc2013@163.com
联系电话:2169182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