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有碴轨道
7.1 铺枕铺轨
一般规定
7.1.1 长钢轨铺设宜采用单枕铺设法,铺轨作业前应按设计要求精确测量线路
中心线,并按铺轨机组作业要求用醒目颜色设置铺轨机组走行标示线或设置导
向边桩及钢弦。
7.1.2 长钢轨铺设后,第一次铺碴整道应随即进行。
主控项目
7.1.3 长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尺量。
7.1.4 轨枕及其扣配件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7.1.5 轨枕的外观质量和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检 2%;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的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刻度 1mm的钢尺及其它专用工具测量、观察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记录,并进行平行检验。
7.1.6 扣件的扣压力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检 2%;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的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弹条扣压力测定仪测定;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记
录,并进行平行检验。
7.1.7 扣配件的型式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检 2%;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的10%。 22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尺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记录,并进行平行检验。
7.1.8 轨枕及其扣配件的铺设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照设计文件、点数;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查记
录,并进行平行检验。
7.1.9 钢轨胶接绝缘接头的类型、规格、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
合相关技术条件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尺量、仪器测量。
一般项目
7.1.10 轨枕应正位,并与轨道中心线垂直。枕间距为 600mm,允许偏差为±
20mm,连续6 根轨枕的距离为 3m±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千米抽检 100m。
检验方法:尺量。
7.1.11 轨道中心线与线路设计中心线应一致,允许偏差为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100m,每10m一个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
7.1.12 左右两股钢轨的钢轨胶接绝缘接头应相对铺设,且绝缘接头轨缝绝缘端
板距轨枕边缘不宜小于10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7.1.13 联结轨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缘轨距块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各种零件应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千米抽检 100m。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3
7.2 工地钢轨焊接
一般规定
7.2.1 工地钢轨焊接宜优先采用接触焊,道岔内及两端与线路连接的钢轨锁定
焊可采用铝热焊。
7.2.2 钢轨焊头必须按客运专线铁路钢轨焊接的有关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和生产
检验。
7.2.3 气温低于0℃时不宜进行工地钢轨焊接。气温低于10℃时,距轨端 50cm
范围的钢轨焊前应加热升温至 35℃~50℃才能进行焊轨作业,焊后应采取保温
措施。
7.2.4 工地焊接完成后应检查焊好的接头,并标记编号,填写焊接记录报告。
主控项目
7.2.5 钢轨焊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6.0.6 条的规定。
7.2.6 钢轨焊接接头的生产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6.0.7 条的规定。
7.2.7 钢轨焊头探伤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 6.0.8 条的规定。
7.2.8 钢轨胶接绝缘接头焊接前应测定电绝缘性能,并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的
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
7.2.9 工地钢轨焊接应符合长钢轨布置图,其加焊轨长度不得小于12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10 焊缝及两侧各 100mm 范围内不得有明显压痕、碰痕、划伤等缺陷,焊
头不得有电击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11 钢轨焊接接头应纵向打磨平顺,不得有低接头,工地钢轨焊接接头的平
直度应符合表6.0.1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1m直尺或专用平直度检查仪检查。 24
一般项目
7.2.12 左右股单元轨节锁定焊接头宜相对,相错量不宜大于 10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7.2.13 单元轨节起止点不应设置在不同轨道结构过渡段以及不同线下基础过
渡段范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14 工地钢轨焊接接头编号应标记齐全,字迹清楚,记录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 设置位移观测桩
一般规定
7.3.1 位移观测桩应满足牢固、可靠、不易破坏和易于观测的要求。
7.3.2 位移观测桩位置、编号及观测记录应列入竣工资料。
主控项目
7.3.3 位移观测桩的式样、规格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
7.3.4 位移观测桩应预先设置牢固,对数、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在单元轨节两
端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标记,标记应明显、耐久、可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点数、观察检查、尺量。
一般项目
7.3.5 位移观测桩应编号,每对位移观测桩基准点连线与线路中线应垂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方尺量。 25
7.4 线路锁定
一般规定
7.4.1 线路锁定时,道床应达到初期稳定状态,道床断面应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外轨超高按设计设置。
7.4.2 单元轨节长度应根据线路条件、工点情况、施工工艺等因素综合研究确
定,一般宜为1000~2000m。
7.4.3 线路锁定前应掌握当地轨温变化规律,根据作业区段的时间间隔,选定
锁定线路的最佳施工时间与施工方法。
7.4.4 线路锁定后,应立即在钢轨上标记位移观测“零点”位置,并每月观测
钢轨位移情况并做好记录。位移观测桩处相对位移换算轨温加上原锁定轨温超
出设计锁定轨温允许范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主控项目
7.4.5 应力放散时,应每隔 100m左右设一位移观测点,观测放散时钢轨的位移
量,应力放散应均匀。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尺量、观察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
并观察检查。
7.4.6 线路锁定时,实际锁定轨温应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相邻单元轨节间
的锁定轨温之差不应大于5℃, 同一单元轨节左右股钢轨的锁定轨温差不应大于
3℃,同一区间内单元轨节的最高与最低锁定轨温之差不应大于 1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轨温计测定并记录;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记录。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一般项目
7.4.7 轨道纵向位移“零点”标记应齐全,标记大小应适当、一致,色泽均匀
清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6
7.5 轨道整理
一般规定
7.5.1 铺设无缝线路之后至线路开通之前应进行轨道整理作业,使道床逐步进
入稳定阶段,线路达到验交标准。
7.5.2 在线路验收前,应对全线钢轨进行预打磨作业。打磨列车到达工地后,
根据轨面状态,可采用列车运行打磨、成形打磨等方式进行作业。
7.5.3 验收时,应由轨道检查车进行轨道动态检测(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与
轨道一并进行) 。
7.5.4 轨道整理作业应在规定的轨温范围内进行。
主控项目
7.5.5 道床达到稳定状态时,道床状态参数指标应符合表7.5.5 的规定。
表 7.5.5 道床状态参数指标(平均值)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v(km/h)
枕下道床密度
(g/cm3
)
枕下道床刚度
(kN/mm)
道床横向阻力
(kN/枕)
道床纵向阻力
(kN/枕)
200 ≥1.70 ≥100 ≥10 ≥12
200<v≤250 ≥1.75 ≥110 ≥10 ≥12
300≤v≤350 ≥1.75 ≥120 ≥12 ≥14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以 5km 作为一个检验批,每千米检测 2 根轨枕,求平
均值,要求每一实测值与批平均值之差不超过平均值的 20%。有桥梁和隧道的
区间应在桥隧范围内至少抽检10 根轨枕;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测记录,并进行
见证检测。
7.5.6 全线钢轨预打磨作业后,应检查钢轨平直度和钢轨横断面尺寸。钢轨平
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轨头部工作边实际横断面与理论横断面相比允许偏差
为±0.3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0m检测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记录,并进行见证
检测。
7.5.7 有碴轨道静态平顺度铺设精度标准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5.7 的规定。
27
表 7.5.7 有碴轨道平顺度铺设精度标准(mm)及检验方法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v(km/h)
序号 项 目
200
200<v≤250及
300≤v≤350
检验方法
1 轨距 ±2 ±2
2 高低 3 2
3 水平 3 2
4 扭曲(基长 6.25m) 3 2
5 轨向 3 2
轨检小车检测
注:扭曲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 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扭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km抽检2 处,每处各抽检10 个测点;监理单位全
部见证检测。
7.5.8 轨道整理作业后,动态质量应检查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和线路区段
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 。轨道动态检查项目应按正线轨道不平顺管理值有关工
程验收的规定检验。
检验数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建设单位用轨道检查车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一般项目
7.5.9 轨面应远视平顺,轨向应直线顺直、曲线圆顺,钢轨编号及标记应正确
齐全、字体端正、字迹清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千米抽检 100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7.5.10 道床应饱满,道床断面和轨枕埋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清洁无杂物,碴
面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千米抽检 4 处。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5.11 线路钢轨经过预打磨后,表面应平顺,无斑点。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2 道床厚度、碴肩宽度及堆高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5.12的规定。 28
表 7.5.12 道床厚度、碴肩宽度及堆高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mm)
1 道床厚度 -20
2 碴肩宽度 ±20
3 碴肩堆高 不得有负偏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千米抽检 5 处。
检验方法:尺量。
7.5.13 轨面高程、轨道中线、线间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5.13的规
定。
表 7.5.13 轨面高程、轨道中线、线间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一般路基上 ±20
在建筑物上 ±10 1
轨面高程与设
计比较 紧靠站台 0,+20
水准仪测量
2 轨道中线与设计中线差 30
3 线间距差 0,+20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km抽检2 处,每处各抽检 10 个测点。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