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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
 

 

 

3  通用要求

3.0.1  本规程将一条或一个施工标段的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定为一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中规定有若干个检查(检验)项目。架空送电线路施工验评项目划分见表3.0.1

3.0.1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验评项目划分表

单位

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单 元 工 程

单 位

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

 

 

 

 

线

 

 

 

土石方工程    

1.路径复测

耐张段

见表5.1.2

2.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

见表5.1.3

3.岩石、掏挖式基础分坑及开挖

见表5.1.4

4.施工基面、风偏及对地开方

基、处

见表5.1.5

基础工程

1.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基础

见表5.2.1

2.岩石、掏挖基础

见表5.2.2

3灌注桩基础

见表5.2.3

4.贯入桩基础

见表5.2.4

5.其他特殊基础

 

铁塔工程

自立式铁塔组立

见表5.3

架线工程

1.导线、避雷线及OPGW展放

5km

见表5.4.1

2.导线、避雷线连接管

见表5.4.2

3.紧线

耐张段

见表5.4.3

4.附件安装

见表5.4.4

接地工程

1.接地装置

见表5.5.1

2.深埋式接地装置

见表5.5.2

线路防护设施

5.6

见表5.6

3.0.2  检查(检验)项目分类原则

    检查(检验)项目分为:关键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与外观项目。

    关键项目:指影响工程性能、强度、安全性和可靠性且不易修复和处理的项目。

    重要项目:指影响工程结构及尺寸但可以修补和返工处理的项目。

    一般项目:指一般不影响施工安装和运行安全的项目。

    外观项目:指体现工艺水平、环境协调及美观的项目。

3.0.3  本规程是按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制定的,均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规定为:

1 单元工程

       1) 优良级:

          ——关键项目必须100%地符合本规程的优良级标准;

          ——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外观项目必须100%地达到本规程的合格级标准;

          ——全部检查项目中有80%及以上达到优良级标准。

       2) 合格级:

          ——关键项目、重要项目、外观项目检查中达到优良级标准者不及80%,但必须100%地达到合格级标准;

          ——一般项目中,如有一项未能达到本规程合格级规定,但不影响使用者,可评为合格级。

3)不合格级:关键项目、重要项目、外观检查项目中有一项或一般检查项目有两项及以上未达到本规程合格级规定者。

    2 分项工程

       1) 优良级:该分项工程中单元工程100% 达到合格级标准,且检查(检验)项目优良级数目达到该分项工程中检查(检验)项目总数的80%及以上者。

       2) 合格级:该分项工程中单元工程100%达到合格级标准者。

       3) 不合格级:分项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单元工程未达到合格级标准者。

    3 分部工程

       1) 优良级: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100%合格,并有80%及以上分项工程达到优良级,且分部工程中的检查(检验)项目优良级数目达到该分部工程中检查(检验)项目总数的80%及以上者。

       2) 合格级: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100%达到合格级标准者。

       3) 不合格级:分部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级标准者。

   4 单位工程

       1) 优良级: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合格,并有80%及以上达到优良级标准,且单位工程中总的检查(检验)项目优良级数目达到该单位工程中检查(检验)项目总数的80%及以上者。

       2) 合格级: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达到合格级标准者。

       3) 不合格级: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部工程未达到合格级标准者。

3.0.4  不合格项目处理及处理合格后的质量评定:

   1  凡关键项目、重要项目在竣工验收中发现有不合格工程项目者,一次修复达优良者仍可评为优良级,否则不得评为优良级。

  2  不合格项目,经设计者研究同意且业主认可,经处理后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者仍可评为合格,但该项目不得评为优良级。

   3  凡经有关方面共同鉴定,确定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若经修改设计或更换不合格设备、材料后,仍可参加评级。

 

3.0.5  工程优良率及一次验收合格率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其计算方法如下:

达到优良级的检查(检验)项目数

优良率=                                        ×100%

全部检查(检验)项目数

 

一次验收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数

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全部检查(检验)项目数

4  质量检验评定范围

4.0.1  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一般由四方面人员参加并负责。

    1 业主代表,包括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运行单位代表。

    2 施工单位代表。

3 质量监督站代表。

    4 设计单位代表。

4.0.2   材料及器材质量检验环节的划分:

    1  出厂检验。由生产厂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向订货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能证明该产品质量达到标准的试验检验资料。重要材料和器材可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监造,或抽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2  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根据合同规定的供货单位职责,对厂提供的材料和器材进行质量检查(检验),负责向厂家索取标准和规程要求的质量检验项目有关资料,以确认其质量合格;有怀疑时应对材料和器材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供应的材料和器材合格。

    3  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在施工安装前对所使用的材料及器材的保管期,包装情况,材料及器材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防护和锈蚀情况应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  材料及器材应按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质量必须合格并满足合同要求才能使用,但不评定等级。

4.0.3  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方式和范围:

    1 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检验,应采用三级检验制度:

       1) 施工队(班)对所施工的单元工程、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2) 施工项目部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自评。

       3) 公司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织检查或抽查,并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2 业主代表(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运行单位代表)参加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评结果进行审定。

   3 多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线路工程,由业主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或抽样检验。

4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对工程总体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5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5.1  土石方工程

5.1.1  线路路径复测及基础坑的分坑与开挖、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是土石方工程的重要工序,应随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除岩石基础坑、掏挖(掏挖式、岩石嵌固式)基础坑需做质量评定外,其余可不进行质量评定。

5.1.2  线路路径复测应按表5.1.2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全线进行逐基逐处检查。

5.1.2 线路路径复测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线表)

序号

检查(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转角桩角度

130

经纬仪等复测

2

档距

1%

经纬仪、塔尺等复测

3

被跨越物高程

m

0.5

经纬仪等测量

4

塔位高程

m

0.5

经纬仪等测量

5

地形凸起点高程

m

0.5

经纬仪等测量

6

直线桩(塔位桩)横线路偏移

mm

50

经纬仪定线、钢尺等测量

7

被跨越物与邻近塔位水平距离

1%

用经纬仪、塔尺等复测

8

地形凸起点a)、风偏危险点与邻近塔位的水平距离

1%

用经纬仪、塔尺等复测

注:a) 地形凸起点系指地形变化较大、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

5.1.3  普通基础坑分坑和开挖应按表5.1.3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逐基进行检查。

5.1.3  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线表)

序号

检查(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基础坑中心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

±0.2

吊垂法确定中心,经纬仪、钢尺测量

2

基础坑深

mm

+100

-50

水准仪或经纬仪测量

5.1.4  岩石基础、掏挖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应按表5.1.4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1.4  岩石、掏挖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线表)

序号

性质

检查(检验)项目

评级标准(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关键

基础坑深

mm

+100,-50

+1000

水准仪或经纬仪测量

2

关键

基础坑中心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

±0.2

±0.16

吊垂法确定中心,钢尺测量

3

重要

基础坑底断面尺寸

%

-1

-0.8

吊垂法确定中心,钢尺测量

4

重要

基础立柱断面尺寸

%

-l

-0.8

吊垂法确定中心,钢尺测量

5.1.5  施工基面、风偏及对地开方质量应按表5.1.5逐基逐处进行检查评定。

 

5.1.5  施工基面、风偏及对地开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线表)

序号

性质

检查(检验)项目

评级标准(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关键

施工基面高程

mm

+200-100

经纬仪测量

2

关键

需要开方平基面的塔位边坡净距

不小于设计值

钢尺测量

3

关键

风偏及对地净距

不小于设计值

经纬仪测量

 

5.2  基础工程

5.2.1  基础的浇制(安装)过程应按照《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53规定的有关要求操作。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基础)质量应按表5.2.1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2.2  岩石、掏挖基础质量应按表5.2.2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2.3  灌柱桩基础质量应按表5.2.3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2.4  贯入桩基础质量应按表5.2.4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3  铁塔工程

自立式铁塔组立质量应按表5.3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4  架线工程

5.4.1  导线、避雷线及 OPGW)展放质量应按表5.4.1全线进行检查评定。

5.4.2  导线、避雷线连接质量应按表5.4.2进行检查评定。

5.4.3  导线、避雷线及OPGW)紧线质量应按表5.4.3每个耐张段检查评定。

5.4.4  导线、避雷线及 OPGW)附件安装质量应按表5.4.4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5 接地工程

5.5.1  接地装置质量应按表5.5.1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5.2  垂直接地装置质量应按表5.5.2逐基进行检查评定。

5.6 线路防护设施

线路防护设施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适用范围:设计要求的项目。

检验方法:凡设计有要求的项目应按表5.6逐项进行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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