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一、本次修订的范围
(1)199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价目本。
(2)199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及价目本。
(3)199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及价目本。
(4)1999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上下水、采暖、通风、除尘、照明综合指标。
(5)199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价目本。
(6)1997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灰坝定额及价目本。
(7)1995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安装工程及1996年价目本。
(8)1997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加工配制品及价目本。
二、本次修订的原则
(1)以实现定额体系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统一定额结构、统一计算机代码、统一价格水平;
(2)针对近几年来在执行定额中所出现的问题,对定额适当修订;
(3)对定额中的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进行核查和修正;
(4)定额价格水平取定为2001年北京地区价格水平。
三、有关定额项目与内容的调整
1.《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
(1)本定额中删除了原第十章“上下水、采暖、通风、照明工程”,将“《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上下水、采暖、通风、除尘、照明综合指标”补编到本定额中,列为第10章;
(2)电定定[2000]”号文“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及定额子目调整、补充的通知”中有关的补充定额,在本定额中补充到相应的章节内,并删除了定额中与之重复的内容。
2.《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1)删除了第五章“保温、油漆”有关定额子目计价材料中的镀锌钢板,作为概算主要材料处理;
(2)删除了第十一章“其他”,该章有关定额子目归入第1章和第2章。
3.《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删除了第三章“配电装置”有关定额子目计价材料中的110kV以上支柱式绝缘子,作为概算主要材料处理;
(2)删除了第四章“母线”中带形母线、槽形母线、组合导线、软母线安装子目计价材料中的铝排、槽形母线、软母线、支柱绝缘子和绝缘子串,作为概算主要材料处理。
4.《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 建筑工程
(1)将原《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灰坝工程》编入本定额,列为第17章“灰坝工程”;
(2)删除原定额第十五章中有关“建筑物超高调整”的子目,其相应内容移至该章说明中。
5.《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 送电线路工程
(1)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安装定额》编入本册定额,列为第8章“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安装”;
(2)将送电线路杆塔组立塔材的以大代小增加系数由8%修订为6%。
(3)带电跨越的措施费进行了调整。
四、定额价格水平的取定
1.人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按照北京地区人工单价计取,其中建筑工程19.50元/(工日);安装工程21.00元/(工日);送电线路工程23.50元/(工日)。
在编制变电工程概预算时,综合工日单价按照安装工程综合工日单价乘以1.047系数调整。
2.材料单价按照北京地区2001年材料预算价格综合确定。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现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
五、定额修订本与其他定额的关系本次修订完成的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建筑工程、送电线路工程、加工配制品)与新颁布实施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定额相匹配,共同构成现行的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体系。2001年12月31日之前所颁布的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其价目本均停止使用。
国家经贸委 二零零二年15号通知
公布《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2001年修订本)等三项定额标准
二OO二年第15号
为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定额体系,适应电力工程建设需要,根据《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的规定,现批准发布《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2001年修订本)、《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2001年修订本)、《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1年修订本)三项定额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三项定额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二年四月一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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